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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玲: 愿“醉酒丢人”的悲剧莫再重演

2015年01月13日08:32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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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吴玲: 愿“醉酒丢人”的悲剧莫再重演

  前天,网友浦江新闻趣事给钱江晚报记者爆料:有网友@他一组图片,说是1月9日,浦江黄宅派出所门口的马路上,有个男人蹲在马路中间拉大便,直接被小车撞飞了。(1月12日《钱江晚报》)

  一个精神没有问题的男子何以蹲路中大便?原来是酒鬼醉酒,结果被撞飞,差点丢了性命。类似“醉酒丢人”的闹剧生活中实在太多了!形形色色的“酒葫芦”不断上演一出出醉酒闹剧,最近还有媒体报道,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的一农贸市场,一男子醉酒后生吃老鳖,结果鼻子被老鳖不放,而大出洋相。

  酒是什么?这看起来像水,喝到肚里闹鬼的家伙恐怕有几千年的历史了。“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曰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之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晋代文人江统传世《酒诰》把人们引向悠悠历史长河中”。北齐文宣帝高洋嗜酒淫逸肆行狂暴,国家也随之衰落。难怪明末学者顾亭林对酒深恶痛绝:“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祸烈于火”。

  酒是人们联络感情的媒介,酒本是助兴的好东西,适当喝点也有好处,但是千万不能贪杯,无论是自斟自饮,还是朋友知己们在一起喝酒都应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喝酒也要讲文明。没有文明的喝酒就像溃堤的大坝,淹没理智的良田。可当下的喝酒已经不再是那种“举杯邀明月”“把酒当歌”的儒雅小酌了。而是“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吐血”的哥们义气。一位“酒鬼”醉酒后走错家门上错床后万分后悔地说:“喝酒是养人的,喝多了就不是人养的”!

  有道是:“酒盅不深淹死人”。英国一著名学者也曾有过类似忠告:“溺死在酒杯的人多于溺死在大海中的人”。且看三国时期,名将吕布有万夫莫当之勇,在虎牢关一人独战刘、关、张三员大将时,不曾损伤一根毫毛,后来由于终日饮酒寻欢,并由此断送了性命。

  如今我们一些“酒葫芦”经常醉酒后大出洋相,甚至稀里糊涂做出了违法事自己还不知道,结果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有的人为了防止醉酒,还用什么“醒酒汤”“解酒药”等来醒酒,何苦来哉?酒可饮,但不可贪杯,文明喝酒才是理性的“醒酒汤”,快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了,奉劝大家文明喝酒莫贪杯,千万悠着点儿,但愿“醉酒丢人”的悲剧莫再重演。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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