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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婴儿安全岛应是弃婴最后的生命屏障

2015年01月04日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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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史洪举:婴儿安全岛应是弃婴最后的生命屏障

  作者:史洪举

  2013年7月,民政部开展了“婴儿安全岛”的全国试点。到如今,一年半的时间,各地都面临着“无以为继”的境地。截至2014年6月,全国共开设了32个婴儿安全岛,接收1400多名弃婴。2014年3月16号,开放弃婴岛50天,接收262个孩子之后,广州儿童福利院不堪重负,成为第一个宣布暂停试点的城市。半个多月后,厦门婴儿安全岛也锁上了大门。(1月2日中国之声)

  据统计,中国每年新增90万至100万有缺陷的新生儿,其中不少面临被遗弃的风险。有的孩子被扔在垃圾箱中、路边、医院边,民政部门设立弃婴安全岛的初衷,就是避免弃婴面临被扔进草丛、厕所默默死去的命运。而弃婴安全岛不堪负重,面临关闭或停建的命运,也促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及政策扶持力度。

  对婴儿尤其是有先天缺陷或罹患重病婴儿的关怀显示着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的公共情怀、社会责任及人性化程度。一定意义上来说,救治有先天缺陷的婴儿,并不完全是婴儿父母的责任,何况,巨额的医疗费用也是一般家庭所不能承受之重。此时,政府及社会公益慈善机构就不能熟视无睹,让陷入困顿的家庭独自承担救治婴儿的重任。

  据2010年《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保守估计,我国每年约10万名儿童被遗弃,在居高不下的弃婴数量面前,为数不多的弃婴安全岛必然是杯水车薪,无法承担艰巨的任务,面对数量庞大的弃婴,也定然会让没有弃婴安全岛城市的弃婴流向有限的弃婴安全岛,恶化其运营环境。

  严密保障制度的托底,才是解决弃婴问题的根本。救治弃婴,纾解弃婴安全岛困境,首先应该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将各种大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额度,社会公益机构也要注重对大病重病的救助。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狠心的父母很少见,在有政府和社会兜底的前提下,没有多少父母愿意遗弃自己的骨肉。因此,健全医保机制是减少不幸家庭父母道德风险的有效做法。

  弃婴安全岛的不堪负重,也在于其数量太少,在不幸的家庭面前显得捉襟见肘。从这方面而言,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数量更多的弃婴安全岛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也可挽救更多的弃婴遭受悲惨的命运。

  当然,有了弃婴安全岛,并不代表婴儿的父母就没有一点救治婴儿的责任,可以将救治义务完全抛给政府和社会。父母作为婴儿的第一监护人,天然具有抚养婴儿的义务,弃婴安全岛并不能免除父母的相应责任。在完善弃婴安全岛机制的同时,还应着力打击恶意抛弃婴儿的行为,杜绝任何恶意抛弃婴儿的行为。譬如,一些因未婚先孕或婚外情而将健康婴儿抛弃的做法就属于遗弃行为,情节严重者应该受到刑法的规制。同时还应赋予接收这些健康弃婴的福利机构向父母追偿抚养费等必要费用的权利。这种做法与建设弃婴安全岛的初衷并不相悖,就像妇联、卫生等机构向女性工作者发放避孕工具、普及安全常识并不能证明卖淫嫖娼就获得合法地位一样。

  对待弃婴的态度彰显着政府和社会的温情与底线,一个家庭如果生了一个有严重缺陷的孩子,社会就需要为他编制一张严密的社会保障网。当不堪负重的家庭抛弃婴儿时,政府及社会不应漠视着弱小生命的逝去。婴儿安全岛是弃婴最后的生命屏障,不应该因为难以为继而停建,反而,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投入和扶持,让这一安全屏障继续下去。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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