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破解立案“空档期”要做好加减法

作者:薛家明
30日上午九时许,深圳福田区法院立案大厅,在导诉台填单的人络绎不绝,五个办理立案的窗口同时运转,随着时间的推移,立案大厅的人越来越多。法院为何会出现年底扎堆立案的情形?一些法律从业人员认为,这是法院为了确保考核中的“结案率”指标而在年底减少立案,案件积压过多所致。(12月31日北京青年报)
其实,从上年11月开始延迟立案,到次年初立案在重新“开闸”,早就成了法院系统潜规则。只是,有些地方操作相对隐蔽---采取软性的处理方式,对于情况迫切的案子,立即立案;对于情况不是很迫切的案件,院方会通过要求完善资料、充分开展调解的方式,使立案时间往后延。法院之所以在年底热衷于延迟立案,无非是想交一份漂亮的成绩单,让年底考核“圆满”一些。
平心而论,谁都希望忙碌一年之后,收获一份满意的成绩单。但问题是,即使在相关部门眼里,不是很迫切的案子(譬如民事纠纷、交通肇事等),对个人来说,也是大事。采取“明年见”的态度,无疑是在群众的伤口上撒盐。试想,即时是很“简单”的交通肇事赔偿问题,倘若法院以种种理由不立案,群众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会给群众造成多大的麻烦?显然,法院延迟立案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给群众制造大麻烦。
为破解年底立案难,目前取消“结案率”考核,解除法院接案后顾之忧的声音,响彻舆论场。诚然,取消“结案率”考核,年底立案难的问题,肯定会迎刃而解。但没有考核的压力,结案难的问题会不会再次呈现?在没有了考核的硬约束之后,谁都不敢打这个包票。显然,一个案子拖得群众海枯石烂的情景,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因此,取消“结案率”考核的初衷虽好,但最终却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给办事群众制造更大的麻烦。
事实上,考核“结案率”并无原罪。通过“结案率”考核,能够制造压力,倒逼法院提高办案水平、办案效率。而之所以产生立案“空档期”,是因为考核的方式方法与现实严重脱节。目前,相关部门对法院的考核,只停留在纸面上、数字中,站在宏观的视角上,给法院工作打分。可办事群众的评价、感受,却被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法院为了应付考核,工作重心对上不对下,拼命刷数据、做“纸面文章”,而将群众晾在一边。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法院工作怎么样,最具发言权的是办事群众。显然,群众缺席,考核结果必然失去客观性。想想看,倘若办事群众也手握考核权,法院会用拖延的手法,延迟立案么?因此,化解立案“空挡”,首要解决考核悬空的问题。有关方面与其单纯的做减法,否定“结案率”考核,不如做好加法,在法院系统的考核中,增加群众满意度评价。唯有如此,才能杜绝院方为了刷“结案率”等数据,敷衍群众的事件发生。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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