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开餐馆,得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对于湖北省监利县的尹先生来说,这张许可证相当于一张“巨额罚款单”。他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监利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前得交几千块罚款,否则不给办证。(11月6日 央广网)
对于餐饮业来说,一张餐饮许可证往往决定了餐馆所有者能不能以此营生,而对于管理部门而言,颁发餐饮许可证本是其职责所在,虽然对于餐馆等餐饮业予以监督和处罚也在职权范围之内,但是先交罚款才给办证,是哪门子的道理?
事实上,办证难在群众的意识里已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了,从开始提出这一问题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都一再表示要整改、解决。然而,到目前为止,许多的政府部门办证已不再是难,而是越来越难,某些要求甚至会让人哭笑不得。但是,像这种先罚款再办证的部门也是“醉了”。《圣经》中将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成为“原罪”,那试问这些尚未入门的餐饮管理者是有什么“罪”而一定要在办证之前先交了罚款?
在笔者看来,先罚款才办证,真正的“本罪”还在于政府办事的机构。我们应当承认政府机构中大部分都在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履行职权,尽管办证难的问题依旧存在,但很大程度上需要解决的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而对于食品监管部门来说,他们对于那些营业的餐馆有监督、检查和出发的权力,但这些权力都建立在这些餐馆是被颁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基础之上,这种随着本部门“心意”自己“规定”出来的先罚款后办证的办事流程,本末倒置不说,更是政府部门滥用职权的体现。
现如今,政府简政放权的大潮汹涌而来,越来越多的基层部门拥有了越来越大的权力,但是,如果任由这些权力在基层中被无限扩大,简政放权也就成了孕育腐败“肥蝇”的场所,只会越来越背离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群众带来实惠的初衷。对群众而言,简政放权是惠民政策,但若成为办证路上的“难路虎”,群众只会对政府更加失望。
在笔者看来,没有“原罪”而受到处罚是对前来办证的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待遇,而拥有“本罪”如果不能及时整改杜绝这些现象的再次发生就将成为政府公信力坍塌的导火线。我们需要政府对类似的现象加以整饬,并且在简政放权的路上真正的放活权力的同时更管好权力,为群众解决办证难问题的同时更让群众不再见到这种无厘头的办证要求,让办证之路畅通的同时,修复好政府的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