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医闹入刑”不能再等了

2014年11月06日09:42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医闹入刑”不能再等了

  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表示,对“医闹”行为要严厉打击。关于“医闹入刑”,赵宁称,从其个人的角度,是比较支持的。在刚刚结束的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的时候,很多人大代表、委员也提出“医闹入刑”。

  我们坚决支持“医闹入刑”,并认为在当前伤害医护人员和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实际情况下,“医闹入刑”不能、也不应再等待观望了,要越快越好。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矛盾,对多年难以彻底解决的医闹,一定要通过法律来规制、惩罚和消除。其实,前段时间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的通知里也引用了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条款,但对“医闹入刑”还需要更加明确和详细。

  我们靠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尊严和权威,成了一个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一定要有法律的保障。医疗既是治病救人的崇高职业,也是充满高风险的危险工作,这就决定了医生行医的环境必须安全,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医生行医的过程必须有尊严和权威,能正常发出和执行医嘱是最根本的操作。但做到这些的前提是存在正常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秩序,而保证这些靠什么?只有靠严明的法律。脱离了法律的保护,即使一代神医或良医,即使“医疗航母”,在医闹的暴力和无赖之下,也会脆弱得不堪一击。伤害医护人员、干扰医疗秩序和危害患者利益的医闹恶性事件,无论其有何种复杂“背景”或“故事”,都应归于“入刑”的刑事案件。任何伤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对此,认识要明确,执行要坚定。我们期待“医闹入刑”。

(来源:中国江苏网)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