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边界”,仅仅依靠政法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还得依靠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建立全方位、多层面的群防群治立体防控网络。(11月5日光明网)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农村治安形势并没有随之而自发改善。
当前,我国农村的治安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等现象,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
尤其值得提及的是,随着近年来农村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农村出现“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现象,由于这些弱势群体受年龄和身体条件的限制,自我防控能力与意识较差,通常较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相比青壮年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村庄与家庭中的治安防范产生隐患。
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后,中央综治委适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进而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迫在眉睫。“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共推“全民治安”,筑牢“平安农村”防线,不失为一种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的好模式。
深入开展“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工作,村干部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应该在各级上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宣传,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全民参与,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辖区持续有效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深入开展“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民警应实时全力配合。基层公安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自己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关键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全力支持农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深入开展“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工作,村民积极参与是关键。在村干部组织、民警配合的前提下,逐步在所在村建立起一种村民相互关心的邻里关系,在村里治安防范工作方面,逐步形成村民全民动员、积极参与、相互提醒、相互照应、相互支持、共同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让农民群众过上更富裕的日子,农村社会治安就不能不重视。农民生活安稳了,才能安心投入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希望。通过深入开展“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工作,定会融洽亲情,凝聚人心,进一步提升居民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营造邻里互助互爱、社会安宁和百姓谐的生活环境,进而为推动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