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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亮:划地“车位”随意收费 亮瞎了谁的眼?

2014年11月05日15:52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王浩亮:划地“车位”随意收费 亮瞎了谁的眼?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少人家门口的前原本便利的自行车道、宽敞的行车道,突然被画上了白线,变身停车场。虽然停车方便不少,但钱却没少交。(11月4日中国广播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家家户户几乎也都拥有了私家车,车是有了,但是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除了自家停车场,不管到哪都要停车缴费,划线缴费的情况尤为突出,这令笔者和广大车友朋友们产生了一丝丝的不悦,

  而正因如此就有一群私家车主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划线收费”提出了质疑。昨天,来自山东、河南等地的31名私家车主委托律师向全国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多位申请人在接受中央台采访时都提到了自己路边停车的遭遇。

  现在各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难、没地儿停是大家出门最头疼的事。一部分道路划出停车位也不无道理,但到底该由谁来划?谁来制定这个收费标准?让我们在深入的想一下,设立停车场是“谁投资谁建设”,但是道路是国家的,设置在道路上的停车泊位,并非哪家公司投资建设,单凭画个停车线、竖个收费牌子,就堂而皇之的收取停车费,合适吗?为何没人管?究竟所收费用最后流入了谁的腰包?真是值得令人推敲的一件事。

  我们再来看下这31份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的几个问题。其中,第一条:要求公开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的位置、收费标准,制定该标准的依据。第二问,停车位收费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是什么?第三,公共土地资源划为收费停车位的依据又是什么?

  对于这些问题,笔者以为政府首先得明确依法行政之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需要实现立法的科学化,要把行政职权之间的衔接这些东西要讲清楚。公共道路旁边的停车场的性质上应该是国有土地使用的问题,因此国家基于国有土地所有权去收取这个费用,从道理上讲应该是可以的,但具体程序上恐怕应该有一些更加深度的考量,相应的收益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上缴财政,然后用于公共开支,有相应的用途、去向,应该向人民群众予以公开,收入部分还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从缓解停车难、确保道路畅通方面看很有必要。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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