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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玲:信访不信法,“法治化”还当“本土化”

2014年11月05日08:36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王青玲:信访不信法,“法治化”还当“本土化”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昨天在湖北调研,深入到信访服务中心,吴天祥信访接待室进行考察,指出近年来,湖北经济快速发展,但信访形势总体向稳平好,中央关于信访工作要求的改革的制度措施在湖北得到了贯彻落实,她强调湖北信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信访法治化。(荆楚网11月3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贯穿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一直以来,信访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常抓不懈的工作,然而,信访不信法局面的形成,并不是因为没有法治的宣传和法律法规的制定,而是在于“法治思维”在“特色化”的问题中难以贯彻执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色化”的信访问题也越来越明显。涉及到土地纠纷的问题越来越多,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也频频出现。与此同时,复杂的人情关系,导致矛盾问题的“新陈代谢”,扯不断、理还乱。如何将“法治化”的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解决“特色化”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笔者认为“法治化”还当“本土化”。

  一是采用本土方法,树立法治思维,抓信访落实。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比如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法治知识,深入群众中去发现问题,畅通渠道,健全群众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细化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做好治安维稳基础工作,细致入微,潜移默化的改变群众法制观念,才能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二是凝聚社会力量,发挥法治作用,解信访难题。完善的司法体系、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法治信访的基石,然而,如何常态化运用,还需要探索出社会化的新路径,有效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摸索出社会化的信访管理体系,将法治信访贯彻执行。比如将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心理医生、行业专家、志愿者、律师等社会力量组成调解委员会,发挥这些成员通政策、懂法律的专长,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启动调解委员会机制,让社区律师向当事人了解情况,鼓励用法律武器来正当维护权利,用本土力量,挥动法治武器,才能更好地解决民间问题。

  健全的法治体系是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指导思想,然而,在“法治化”的同时,还当注意“本土化”的特色,用本土化的方式推进法治化信访思维,这才是群众所需,也将是群众所愿。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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