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信访局原局长林文玉,诈骗人民币1217万余元,并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人民币本息6万余元,犯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被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对其作出的无期徒刑的判罚。(11月3日《羊城晚报》)
广东省博罗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局局长林文玉,利用其官员身份,先后编造承包工程项目、投资矿产、竞争职位等事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多次以借款名义骗取罗某某款项计1217.9万元,同时还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人民币本息6万余元,被惠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个年仅38岁就担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局局长的年轻官员,本该有令人羡慕的仕途,可就此锒铛入狱,永无翻身之日,实乃让人遗憾。照理说来,年纪轻轻,血气方刚,想的应该是在官场上如何打拼,以求一马平川,大展宏图,光宗耀祖,可是她利欲熏心,大行诈骗之能事,最终沦为阶下囚,岂不悲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道取财,必受严惩。林某爱财,如果正道直行,怎么会去编造事由欺骗他人?林某爱财,如果适可而止,怎么会“攫取”别人巨额资金?林某爱财,如果坦诚对人,怎么会用高额利息来诱惑对方上当?作为一般人,恐怕都少有如此骗人者,何况还是一位堂堂的副主任兼局长呢?
为官之道,在于热心为民,可林某用一片“热心”以满足对钱财的“热望”,实乃地地道道的小人、骗子之举。用“小人”之心去勾引他人上当,用“骗子”之行去“掠夺”别人财富,其何谈最基本的人性之有?再说,人生一世,要过多的钱财何用?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莫非林某死后需要千万纸币陪葬不成?
作为官员,能否引以为傲的不是金钱的多寡,而是本职工作做得如何;能否得到民众的赞许,不是有无攫取他人财富的手段,而是为民做了多少有益之事。林某这样的“公仆”,不是身心都“仆”在了为民之上,而是全身心地“仆”倒在了金钱之中。对金钱的贪欲,使她完全丢弃了为人的尊严、为官的正直,最终,贪欲也让她堕入了无底深渊。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