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记者在沈阳、重庆等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最低消费仍然存在,收费换汤不换药。(11月2日中国经济网)
以前的开瓶费的确没有了,但对于自带酒水的消费者,酒店要收取服务费。开瓶费摇身一变成了服务费,但其蛮横的实质没有变。可是餐饮的供给方不但不认为自己蛮横,反而委屈多多。有酒店管理人员表示,现在酒店竞争激烈,只能靠酒水挣利润了。重庆的火锅经营者则表示,火锅的利润越来越薄,而酒水利润相对不高一些,所以商家还是看重顾客是否在店内消费酒水。
从这些餐饮从业的言谈中可以明显看出,所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因为酒水的利润比较高。一瓶酒仅仅从酒水经销商的仓库中转移到餐饮店的吧台上价格就翻几番。即使餐饮店和便利店从同一经销商购进同样的酒水,零售价格也悬殊很大。餐饮店中酒水的价格要比便利店中同样酒水价格高出一大截。酒水利润之高自不待言。但是消费者也不傻,既然便利店中能以更便宜的价格购置到同样的酒水,为什么非要在餐饮店中出高价购买呢?于是就出现了餐饮店不让带酒水,而消费者非要带酒水的冲突。
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餐饮店酒水价格没有任何理由比便利店酒水价格高。原因很简单,除了出售自泡酒的餐饮店以外,很多餐饮店没有对酒水进行二次加工。既然没有二次加工,餐饮店没有对酒水进行任何劳动付出,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追加更高的价格。从这个角度看,餐饮店的酒水价格应该与便利店中酒水价格无差异。
现实是很多餐饮店都会把酒水价格定得很高?为什么呢?很简单,餐饮店主要靠出售菜品挣钱,客人吃菜越多,其利润也就越高。但是一个人的胃是有限的,喝酒水多了,吃饭菜就少了。餐饮店为了鼓励消费者多吃菜,少喝酒,就把酒水价格定的很高。久而久之,酒水在餐饮店卖高价也就形成惯例。一旦这个惯例形成,随之而来就是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因为如果消费者自带酒水,餐饮店酒水的高价就形同虚设。于是,餐饮店酒水价格高,谢绝自带酒水的行业规则就这样形成了。
打破这个规则既要考虑到餐饮店的盈利需要,也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权益主张。最好的办法是允许餐饮店酒水价格上浮,但要放弃消费者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自带酒水的霸道。消费者酒水能否自带与其菜品消费量挂钩,当消费者的菜品消费量足够多时,餐饮店允许应当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并不再收取开瓶费或服务费。而菜品究竟消费多少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需要消费者与餐饮方自谈。
允许自带酒水的消费额度不是餐饮店单方面规定的最低消费额度。餐饮店单方面规定的最低消费额度没有体现消费者的任何交易意志,纯粹是霸王条款。而允许自带酒水的消费额度是消费者与餐饮店谈判的结果,体现了供求双方的交易意志,是真正由市场决定。
任何市场行为都是供求双方互动的结果。缺少任何一方的单边行动,都是伪市场行为。餐饮店单方面规定最低消费额度,并不允许自带酒水,或自带酒水后收取服务费,完全不体现消费者的意志,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不是市场行为。对这种行为应该重罚,以整顿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但是,在允许餐饮店酒水价格高企的条件下,因利之所在,让餐饮店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很难,餐饮店想阻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也很难。如果鼓励消费者与餐饮店就消费额度和自带酒水进行各得其所的谈判,也许可以走出两难困境。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