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发改委通过第七套盐业改革方案,规定自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允许跨区经营。1996年,中国为保障食盐加碘开始实行盐业垄断,但随着发展弊端日现。2001年,盐业改革开始推行,截至2009年共提出六套改革方案。(10月30日《京华时报》)
盐业专营在我国有两千多年历史,赋予了专营垄断足够的合理性和现实惯性,正因如此,废止盐业专营显得相对艰难,这些年历经了7次改革。而废除盐业专营制度的意义在于,既解除了企业的束缚,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也赋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有利于促进盐业品牌化、价格市场化,也能促进盐业品种更为丰富,价格更优惠。
废除盐业专营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必然结果。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使得盐业专营在财政税收中的贡献越来越小,反而凸显出更大的弊端。另一方面,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必然首先要求政府厘清与市场的界线,消除市场壁垒。
废止盐业专营凸显市场改革决心。市场改革向公平和效率迈进,根本是防止市场垄断变成少数人或者少数利益集团独享的利益蛋糕,促进利益的再分配。改革的帕累托效应,表明了加快现代市场体系的最终进程中,每一块都是硬骨头,都会有来自于既得利益的阻力,阻碍改革推进,甚至抵制改革施行。而这样的改革,从相对独立、单纯消费品的盐业切入,具有破局的导向作用,显现出推进改革的坚决性。 (木须虫)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