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聊城高唐县11月大女婴子宣(化名)被发现体内插有12根针的消息引发关注。据了解,经公安机关侦查,高唐清平镇发生的女婴范子萱被针刺案,受伤女婴舅妈刘洪云(已服毒自杀)有重大作案嫌疑。相关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10月25日齐鲁网)
山东女婴被扎钢针,牵动着无数关心她的人。有关涉嫌作案的消息,总能引发人们的揣测和议论。先是被扎针女婴的奶奶被警方带走问询10小时未归,后来又是女婴的舅妈服毒自杀。警方表示,女婴舅妈有重大作案嫌疑。对于破案,不光是被害人家属热切期待,期待早日使真相水落石出,广大关心案情、关心女婴的公众,也都希望案情早日侦结,给被害人一些安慰,给恶人应有的惩罚。
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警方有责任,也有压力,在案件关键证据和完整证据链形成之前,说某某有重大嫌疑,可能吸引公众的眼球,但于案件侦破有无益处,似乎并不能划等号。
在山东女婴被扎钢针案件之前,另一曾轰动全国的案件,就是山西男童被挖眼案。两个案子有诸多的相似性。被害人都是幼儿,嫌疑人都是被害人的亲属,嫌疑人都自杀了。最终警方确定的是男童斌斌的婶婶。其婶婶也是案件在警方侦察中自杀的。警方公布的消息,与网络上不同角度报道的消息相碰撞,就有网友质疑,案件真实性有多高,“死无对证”是否是案件的一个硬伤?
女婴被扎针案,同样存在着嫌疑人自杀身亡的事实。这就需要警方给出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而不是推给“恰巧”于此时服毒而亡的舅妈。
案件的侦破,最怕“恰巧”和某种程度上的吻合,从某种程度上会干扰案件的侦破,打乱公众甚至警方的侦察思维。这一点,对警方是一个极大的考验。案件侦破,一旦确认作案者是女婴的舅妈,可能伤害最大的是两家的亲情,将来也会给女婴心理留下巨大的阴影。
通观此类未成年被伤害案,多数涉案者为被害人的亲属,或者走动比较亲近的人,易于接近被害人的人。所以,警方从亲属群中进行筛选,对于此时“恰巧”服毒自杀的舅妈刘洪云进行侦察,也有一定的道理。但要找到关键的、没有任何纰漏、没有任何可反驳的证据和细节,才是最为重要的。
被扎针女婴的人生还比较漫长,她将承受的痛苦,不仅在于其肉体上的针扎之痛,也承受着外界那种不特定的危险。与此同时,案件侦破也在继续。希望能够通过缜密的侦察,能够尽早让真相水落石出,让作案者露出其本来的面目。如果是被害女婴的舅妈,那么,她的服毒自杀,就是其最可悲的下场;如果不是,仍然要找出真凶,以此来抚慰女婴,还刘洪云一个清白。
文/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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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