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王青玲:莫让“教育课堂”上了“商业诱惑”课

2014年10月22日16:30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王青玲:莫让“教育课堂”上了“商业诱惑”课

  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现在,众多广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杀”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同时中央曝出或存在权钱交易。(10月22日中新网)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早已是明文规定。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然而从2013年采购320万册盗版的《学生新华字典》到今年9月哈尔滨惊现劣质教材,错误百出,正版7.5元盗版9.99元的“破规”再到如今的课本上直接打广告,广告以商品经济为基础,无疑让商业行为渗透到了教育圣地。

  孟子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意思是让自己“昭昭”,然后让人“昭昭”,中小学生是非辨别能力不强,他们是“昏昏”的,不同于“昭昭”的大学生,广告不是创新,他们创造不出新成果,只会误导,误了价值观。相反,义务教育事关孩子健康成长,其学习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健康向上,商业内容很可能削弱其对知识本身的学习和掌握。

  当教材遇上了商业广告,或许他们让孩子眼前一亮,或许真的会吸引孩子们,课堂是学生价值观形成的源地,教科书是知识的载体,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文化天堂,或存在的“权钱交易”“商业诱惑”或许就真的“诱惑”了他们。

  中小学教育是一项地基工程,影响一代人的未来,维系着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莫让“教育课堂”上了“商业诱惑”课,追责补救措施将会如何进行呢?我们期待一个满意的答复。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