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和河北省气象部门20日预测,笼罩京津冀地区的雾霾20日晚上散去后,将于23日重新杀回。
雾霾“回马枪”已不是第一次上演。地方环保部门也要有针对性地用好督察“回马枪”,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雾霾去而复返,有天气因素,也与雾霾区域内排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有关。上次京津冀地区雾霾期间,环保部对相关城市进行专项督察发现,一些按规定应停止生产的企业仍在生产和排污、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形式大于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面对雾霾,政府不能总是“等风来”,更不能对那些加剧雾霾的自私行为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制度的约束效果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政府部门应加强督察,对不遵守应急响应的企业和个人依规处理。上级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下级地方政府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长远看,日常工作中对污染源的治理也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监督和回访,避免“前脚走人、后脚排污”的现象,防止一些被关停的企业、行业死灰复燃,消解治霾成果。(陈灏 刊今日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有删节)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