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网友爆料,广东佛山街头出现了牵着骆驼乞讨的乞丐。图片上的骆驼四肢从膝盖处被截肢,只能趴在地上,十分可怜。据报道,今年以来,我国广州、深圳、温州、绍兴、厦门等多地出现牵骆驼乞讨的状况。骆驼们或被截肢,或者有残疾,且全都瘦骨嶙峋,健康状况堪忧。(10月20日中国青年网)
行街乞讨,本是为生计所迫的无奈之举,而今,各地频现的种种乞讨行为方式,为人们所质疑。如今,“断腿骆驼”的出现,让人们感受到更多的是乞讨人的“无情”与“残酷”。据目击人士称,骆驼的伤残看起来极像是人为所致,笔者认为,用“无情”来博取“同情”,且不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算是一般的动物,也当管不当惯。
管理部门当对“断腿骆驼”出手相助。对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国曾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保护的事宜和惩处的方式。对于乞讨人借用一级保护动物博取同情的做法,相关部门不应当置之不理,要拿出法律的武器来营救这些可怜的动物。先人教育我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相关部门应该引导行乞者对自身的行为作出反省和检讨,他们获取利益的方式是博得大众的同情,唤起人们的“善良之心”,倘若他们都是“无情之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获取“善果”?
人民群众当对“同情之举”辨别而为。古人讲“爱人者,人恒爱之”,教育我们要怀着一颗仁爱之心来面对生活,面对周围的伙伴。然而,爱人之心也要因人而异,如果是确实需要帮助的可怜之人,伸出援助之手责无旁贷,这不仅是对别人的行善,也是对自身良好价值观的塑造,然而,如果是利用一定的非法手段或者是残酷之举来博取同情,广大群众也要坚决对其说“不”。同时,对于爆料中出现的情况,目击者在发微博、传消息的同时,也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让不法行为得到应有处罚。
宣传部门当对“无情乞讨”曝光警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媒体报道方式应运而生,大众在获取娱乐的同时也在受到相应的教育。对于大街上的“无情乞讨”,宣传部门及媒体,应该对其进行深度报道和详细分析,寓教于事,寓学于情。一方面,要对不法行为及时发出警示讯号,让大众更多的了解内部详情,不在孤立的看表面,不再盲目的同情;另一方面,要对处置结果做出公示,以儆效尤,让那些有不法苗头的人能够悬崖勒马,学会用正当的方式去赚取报酬。
托尔斯泰说过,“人类的使命在于自强不息的追求完美”。对于利用无情换取同情的人们,我们要擦亮双眼,用严格的态度和严肃的方式去处置,然而,若是真需要帮助的人们,我们还要伸出援助之手,献出自己的一份爱,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使命。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