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践耳朵”、“魔音入耳”、“午夜惊魂”……这些词都在形容四川南部县委书记何修礼所拉的二胡。昨日,何修礼与四川交响乐团合作演奏的一段视频爆红网络,其水平之业余饱受质疑。对此,四川交响乐团副团长李文和回应,这是2012年底在南部县的一场惠民演出,并非专业音乐会,所以绝不是“权力对艺术的强奸”,而何修礼本人则拒绝接受采访。(10月18日中国青年网)
本来这事不算什么事,看了一乐而已。县委书记毕竟不是专业演奏家,凭着个人爱好,在公开场合秀一把二胡,贻笑了大方,但勇气可嘉,可四川交响乐团副团长出面一解释,却平添了几点疑问。
回应称“作为领导愿意登台与民同乐也是好事”,县委书记是在“与民同乐”吗? 官员有个人爱好实属正常。县委书记酷爱二胡演奏,培养艺术情趣,这无可厚非。如果说何修礼在当地公园里与市民一起边拉边唱,没人怀疑领导在与民同乐。但在新年音乐会上与四川交响乐团合奏,人们就会联想到他在平时是如何玩这把二胡的。“不怕官员有原则,就怕官员没爱好”。何修礼客串演奏新年音乐会,想必不会拿劳务费,可当地会不会有人将领导的爱好当作“雅贿”的渠道,时不时地安排书记秀一把二胡?
回应称“南部县2013年新年音乐会”是一种惠民演出,8万元报酬是咋回事?这位副团长曝出报酬来,想说正儿八经的演出远不止这个价钱。可公众屈指算来,加上接待、场租以及其他节目的演出费用、前期筹办等等,少说也得花个十多万吧?南部县人民政府的官网资料显示,这场音乐会是由南部县委宣传部、南部县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承办的。就是说,花的是公共财政的钱,是纳税人埋的单。就算免了门票费,当地观众是否都喜欢看这样的音乐会?这场音乐会咋像当地领导结合个人爱好的“官员定制”?
回应称本来计划2013年会接着办这种音乐会,但恰逢“八项规定”出台,南部县的音乐会因而停办,相邻的渠县、阆中等地区的同类型音乐会也都随之叫停。言下之意似乎“八项规定”之前成了免责分水岭,即便乱花纳税人的钱搞节庆演出也既往不咎。其实,早在2011年底,文化部就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如果南部县将办音乐会的钱花在民生难点上,不知要解决多少民众的燃眉之急!
因而,别止于调侃官员拉二胡跑调一笑而过,相关部门循着南部县新年音乐会跑调的声音,查一查公共财政如何支出这笔钱的、有无官员违纪违规的“跑调”。唯此才能体现反“四风”的追溯力与零容忍,才能祭出官员作风与反腐制度铁律的约束力与威慑力,进而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进行到底。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