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资源投入扶贫的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民众财富水平不相匹配,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有公信力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以及引导、鼓励政策还不够给力
10月17日是我国首个国家“扶贫日”;当天,中国大陆的不少“果粉”也买到了期盼已久的iPhone6手机。
这两个新闻事件放在一起,耐人寻味。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2013年我国对应的贫困线为2736元。“贵族手机”iPhone6的售价大体上是贫困线标准的2倍,而去年我国iPhone手机销售量已突破4000万部。
这样的“落差”折射出我国不平衡的发展现实:一方面,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去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20%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6389元,规模约为1.5亿人。另一方面,我国还有8246万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共同富裕任重道远。
这种“落差”自然会让人想到,应该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这也符合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扶贫已初步形成了以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为引领的基本框架,在减贫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整体而言,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比如,我国居民人均存款已超过4万元,我们身边愿意参与扶贫的人包括“果粉”越来越多,但实际上我国社会资源投入扶贫的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民众财富水平不相匹配。2011年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817亿元,仅占GDP比重的0.17%,其中个人捐赠额占比不到20%,而在美国这一比例高达75%。
其实,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潜力与现实之间有差距,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有公信力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以及引导、鼓励政策还不够给力。
经过近几年比较严重的信任危机,公益组织迫切需要以自己的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等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政府也应加强引导,搞好服务,有力监管,协助公益组织动员更多力量,调动更多资源,更好地参与扶贫开发。
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优势明显,他们捐资助贫尤其是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能对贫困群众脱贫发挥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让更多企业愿意扶贫,除了引导它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还需强化经济利益的驱动。已出台的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有待全面落实,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相关鼓励政策。
减贫需要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期待你我共同出力。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2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