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则有关《揭阳“官二代”27岁任副县长,父子同为领导》报道引发各方热议。次日晚,揭阳市组织部通报:江中咏的任职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江中咏揭东县副县长、揭东区副区长的任命决定。[详细]
就广东揭阳对这次媒体广为关注的“副县长父传子”一事的处理结果来看,在近几年“火箭提拔”案例中是调查速度最快、处理结果公布最迅速的一个案例,无疑为以后相关案例的处理提供一个政府积极应对的样本。
从另一方面来看,江中咏担任副县长早在2011年11月,至今已一年有余,如果没有媒体和网民的介入,有关部门能不能对其违规任用的情况予以纠正?一个48小时之内就能调查清楚的问题,为什么没有在任职前就调查明白,为什么非要到公众广泛关注后才能纠正?
湖南湘潭“火箭提拔”的27岁副县长徐韬刚被提名免职,湖南耒阳80后女副市长、广东揭阳27岁副县长又进入公众视野,受到舆论质疑。接连出现的“火箭提拔”事件,尤其是有关地方先回绝质疑、后纠正错误的行为,给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破格”任用青年干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德才兼备”是党和政府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总体要求。然而,从信息公开角度而言,即使有关部门对被“破格”者的德、才情况作出详细评价,广大干部群众一时也无法弄清真伪,但对“破格”程序是否“合法”,公众还是能够鉴别的。程序事关实体。在实体无法鉴别的情况下,把程序问题搞清楚,就成了公众最大的愿望。
纵观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官员,舆论关注点看似在于年龄,实则在于被“破格”任用者的资质。如果当事地方有关部门能够有理有据地把资质问题说清楚,事件就不会持续发酵,以致形成不良影响。【详细】
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干部年轻化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针。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干部年轻化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且始终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之一。
在干部年轻化高知化的趋势下,一些地方在理解干部年轻上存在着一定误区,更有少数地方以干部年轻化为幌子行暗箱操作之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查到,第三条规定,其中有一句话为“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然而,如何证明其“优秀”却尚无明确的衡量标准。公众对于年轻干部提拔的“公正性焦虑”背后是没有一套干部任用的公开透明且让人信服的规则。
据媒体报道,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对于考公务员的人的年龄有限制,考公务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在“年轻”方面已经达到了我国干部年轻化的要求,没有必要在任用提拔方面再次强调年轻化。总是用“破格”的借口,对其他公务员不公平。
官员子女作为公民一分子,有选择从政的权利。然而这些事实展现了一个危险的倾向——基层权力的家族化。
一些官员子女及亲属的升迁路径,总是每隔一年半载甚至三五个月就转岗与升迁,每个岗位都是蜻蜓点水,他们能够做出什么业绩政绩?就算是在程序上,说来也是“瑕疵”百出。
按照《公务员法》,我国县乡一把手都自外派来,但政治家族却织成了一张网,结果就是人们说的“过江龙”斗不过“地头蛇”,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陷入混乱或受到梗阻。
“权力世袭”之风必须得到彻底的遏制。不能全靠网络监督倒逼地方政府去核查那些不符合程序的干部提拔,体制内的监督更要发挥其真正的效力。如若监管的缺失使人民群众有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发问,那无疑则是历史的倒退,是国家民族的灾难。【详细】
针对年轻干部选用,总会在一些网民中产生一种先入为主的“习惯性质疑”。没有习惯性的信息公开,就有习惯性的质疑。一些地方政府似乎还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所以“选择性公开”,或“应急式公开”,便成为一种常态。
网民质疑实质上是对社会公平正义、信息公开透明的一种渴求。干部选任事宜属于公共信息,涉及权力的规范和公共管理,也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公众享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
对干部年轻化习惯性质疑,深层次折射出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在不透明环境中,平民中的一些实力人才,因为没关系、没背景就得不到合适的上升流动和空间。社会流动将会更艰难,易激起社会的“仇官心理”。
严格选拔程序,细化选拔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注重外部监督,把选拔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之路才能畅通无阻。【详细】
将被“火箭提拔”干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告知于公众仅仅是迈出的一小步,拔出萝卜还应带出泥,究竟是哪些部门、哪些人员在违法违规提拔中起到了助推作用应悉数问责。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从这一起起“火箭提拔”干部出现的偏差中吸取教训,及时修补制度漏洞,杜绝此类事件的翻版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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