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信访排名始于8年前的200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实施。这之前两年,中国迎来了一轮信访洪峰,因而促使了2004年底《信访条例》的修订。
所谓上访,原本就是老百姓寻求公正的一种方式。由于上访对象往往是政府部门,因此不可避免会发生越级上访行为。信访排名制度确实带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减少“非正常上访”人次数、不在排名中靠前,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力度,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但也不可否认,这样的排名也有很大的负面效应。
升迁压力之下的党政官员们,对上访人员的处理态度也逐步偏离了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地方政府为争得排名靠后,只重视减少上访数量,轻视信访群众问题的真正化解,甚至奉行“截访”等极端做法,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用于对进京上访人员“围追堵截”和送返,甚至借助、纵容黑恶势力非法限制访民人身自由,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信访排名一旦成为信访制度的一部分,其杀伤力堪称惊人。正是基于这些原因,近年来从地方到全国两会,社会各界取消信访排名的呼声一直不断。
国家信访局暂停发布信访排名表,一些地方开始取消信访考核和排名,从中可窥信访工作改革和转型的方向。取消信访考核和排名后,上访人数不再与当地政府信访工作评价直接挂钩;若有群众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也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不应简单归咎于信访群众所在地政府“控访不力”。推动地方政府把信访工作重点从以往以“控访”、“截访”侵犯群众信访权益,人为减少信访数量,转为依法维护群众信访权利,为群众信访提供服务。
取消信访排名虽好,但仍须理清两个现实命题。其一,不排名,但一些地方官员仍然怕上访者捅篓子,揭发真相,怕上访者损害官员面子、政府形象,还是会截访。其二,取消排名之后,上访者可能少受截访之苦,但反映的矛盾得不到化解怎么办?【详细】
取消信访只是信访改革的第一步。在现有信访形势下,要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考核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和化解上。
取消信访排名,有助于消灭非正常截访,也有利于保障访民的合法权利。但一个毋庸置疑的道理是,一个社会要构建善治,则必须倚重法律和司法的力量。取消信访排名,更像是一次从实务层面使信访制度回归初衷的探索。从长远来看,使信访找回其制度设立的初衷,还是要使信访制度与公民救济最终实现法治化。这一法治化的目标,不光意味着信访工作应当依法行政,还在于最终以法治终结一种“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应当看到,在法治建设并不完备的历史阶段,信访是社会可以向公众提供的一种救济之道。但在用好信访渠道的同时,也要完善法治的渠道。让遇到问题的公民,能够使用法律武器,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如此,既可以减少信访部门的压力,也可以让民众的权益救济,更有尊严、有效率地达成。
面对新的信访形势,信访制度需要调适,取消信访排名势在必行,但也始终不能放弃重建法律信仰的努力,因为法律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也就是访民消失的时候。【详细】
取消上访排名,悬在地方官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即不复存在,升迁压力大大减轻,但能否开辟一个畅通的渠道有效解决民众诉求还是一个问题。当前社会处于转型和变革期,矛盾多发,民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繁杂。由于官方反映渠道的半径不够宽广、反应不够灵敏、管道不够畅通,以致海量的压力集中在信访部门,导致处置效率低下,很多民众选择网络曝光。
通过网络曝光把个体的不公遭遇拓展成社会话题,倒逼公权力优先处置某些具体诉求,其做法不值得提倡,但同时也说明疏通民意表达渠道的紧迫性。必须建立一个多元化的信访渠道,以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地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上达需求,真正使民意畅通。
从中央到地方,越来越多的媒体和新闻网站开设了举报窗口,为汇集民意、表达诉求提供了便利通道。此外,中央有关部门在优化官方信访渠道上也做了不少努力,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网站功能全面升级,官方网络信访渠道得以拓展……这些都是积极的信号,预示着信访渠道将更加畅通。【详细】
取消信访排名,虽然只是弱化信访、回归法治迈出的一步,但不能轻视这一步的意义。推进下访,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多强调法治的力量,少宣传领导接访的功效,这是疏导上访的正路。法治越成熟,信访越萎缩,这将成为一条基本规律。若着眼于转型中国的未来,取消信访排名还仅仅是个开始。
上期回顾:民间监督如何拯救红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