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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銳評:讓看不見拳頭的黑惡也無處遁形

金台岩
2026年10月10日16:02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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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公布8起新型涉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折射出一個鮮明變化:黑惡犯罪正從拳腳棍棒的“硬暴力”,轉向電話騷擾、短信轟炸、惡意投訴、負面炒作、制造糾紛等“軟暴力”。它們披著“維權”“監督”“勞務糾紛”“消費索賠”的外衣,內裡卻是有組織犯罪牟利。形態在變,犯罪的本質沒有變,法治標尺也不能變。

浙江郭某浩等人故意在餐食中放入頭發、石頭等異物,脅迫商家賠錢﹔內蒙古李某明等人假冒“記者”,以企業存在污染為由頻繁舉報、發帖炒作,迫使50余家單位和個人“花錢消災”﹔廣東韋某等人通過招工平台招募工人,故意挑起事端、消極怠工,被清退后索要“誤工費”“車路費”,遭拒便阻撓施工。這些案件裡,沒有明晃晃的凶器,卻有步步緊逼的脅迫。

有人誤以為,沒見血、沒傷疤,就不算黑惡。事實並非如此。兩高兩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認定“軟暴力”的“兩個足以”:足以使人產生恐懼、恐慌並形成心理強制,或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就可依法認定。反有組織犯罪法也明確,利用網絡實施、符合有組織犯罪特征的,應當認定為有組織犯罪。手段可以“換馬甲”,性質不會因此改變。

更值得警惕的是,新型黑惡犯罪正在“跨圈”“結網”。組織靠群聊,施壓靠平台,分贓靠轉賬﹔前端有網紅賬號引流,中間有“法務”談判,后端有水軍炒作,再牽出催收、檢測送檢、惡意投訴等灰產鏈條。受害的不只是單個商家、單個債務人,更是正常營商環境:合規企業怕差評不敢發聲,普通勞動者怕騷擾不敢維權,平台投訴通道被灰產當成催收工具。

治理這類犯罪,必須穿透偽裝、直擊本質。不能“抓個發帖的就算結案”,而要深挖組織者、出資人、賬號矩陣、通信錄騷擾鏈和資金結算鏈﹔對敲詐勒索、尋舋滋事、強迫交易、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等行為精准定罪,同時通過沒收、追繳、凍結等方式“打財斷血”。要分清“真瑕疵”和“碰瓷式索賠”﹔對高頻惡意舉報、批量負面賬號建立預警模型,做到異常投訴可識別、炒作可溯源、刪帖索財可留証。行刑銜接更要精准:該調解的調解,該處罰的處罰,該定罪就定罪,既不能把黑惡降格為普通投訴,也不能把正常維權硬扣成涉黑涉惡。

對企業和個人而言,遇到電話轟炸、差評威脅、刪帖索財等情形,不要私了、不要轉賬。應保留通話錄音、聊天截圖、發帖鏈接等証據,及時報警,或通過12337等渠道舉報。

黑惡犯罪形態會變,但法治底線不會退。隻有常態化打擊、全鏈條治理、線上線下同步發力,才能讓“軟暴力”折在“硬法網”裡,讓“假維權”變不成“真黑產”。

(責編:王帥、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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