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整版觀察: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觀察·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個聚焦”)
封麗霞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和“七個聚焦”的分領域改革目標,其中第二個就是“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充分的理論依據、歷史依據、現實依據。我們要深刻把握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實踐要求,落實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等相關改革部署,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日益增長的新要求。
立足改革全局認識重大意義
《決定》提出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具有很強的前瞻性、戰略性、引領性,體現了縝密的系統觀念、科學的辯証思維、深邃的歷史眼光,對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
有效促進各分領域改革走深走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個聚焦”,從總體上囊括了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重點,形成了在總目標統領之下,有總有分、總分結合、體系完備的目標體系,構成了一個彼此呼應、不可分割、有機統一的整體。其中,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對完成其他分領域改革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社會主義中國能從一個落后的農業國發展為如今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具有強大綜合國力的世界大國,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依靠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激發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歸根到底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充分調動人民的主觀能動性、增強黨和國家活力,匯聚推動改革的內生動力和強大合力。
有力支撐實現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新時代,改革更多面對的是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相應地建章立制、構建體系的任務更重。《決定》明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順應了歷史發展大勢和時代發展潮流。在此基礎上提出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堅持了全局觀念和系統思維,又抓住根本、突出重點。實踐表明,民主與國家治理緊密相關。民主的發展與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進。中國民主的高質量促進了國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能從政治領域有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而且能有效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有利於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整體落實。
保障中國式現代化進程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把握民主與現代化的關系,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回顧人類現代化進程不難發現,從本國實際出發探索符合本國國情的民主發展道路,從而將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有效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渠道,是確保現代化進程始終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的重要條件。實踐中,有的國家面臨“民主赤字”“民主失色”,有的國家遭遇“民主過剩”“民主超速”,導致政治動蕩不安、現代化進程被嚴重干擾。這不是民主本身之錯,而是民主實踐出現了偏差。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選好民主發展道路至關重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才能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提供政治保障。
把握實踐需要理解科學內涵
《決定》立足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實踐需要,闡明了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個分領域改革目標的科學內涵,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這既指出了根本原則,又指明了改革方向,為如何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清晰的戰略指引。對此,我們要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加以深刻領悟、全面把握。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真正把14億多人民的意願表達好、實現好並不容易,必須有堅強有力的統一領導。100多年來,我們黨高舉人民民主旗幟,領導人民在一個有幾千年封建社會歷史、近代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國家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歷史和實踐充分表明,隻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必須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必須依照體現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憲法法律來開展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人民當家作主離不開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支持和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則提供了把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結合起來的制度形式。
推動民主建設與法治建設相關改革任務協同共進。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目標,既要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也要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這兩方面的改革任務對於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缺一不可,必須協同共進。推動民主建設與法治建設相關改革任務協同共進,深刻反映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和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征。改革開放之初,在總結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鄧小平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揭示了民主和法治的辯証統一關系。縱觀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史,民主一旦脫離法治的框架,就可能出現無序的民主亂象,導致“街頭政治”盛行、民主徹底失靈﹔法治一旦離開民主的指引,就可能導致惡法驅逐良法、權力高度集中、社會活力不足。事實表明,民主是法治的政治基礎和價值追求,法治是民主的實現形式和制度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不能是獨立於社會主義法治的民主。從民主建設和法治建設兩個方面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契合了必須在法治軌道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客觀要求。
著眼提升效能推動制度完善
中國式現代化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是對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體現了全人類對民主的共同追求,也為豐富人類政治文明形態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現在,新的藍圖已經繪就,美好夢想就在前方。我們要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堅持破立並舉、先立后破,不斷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制度優勢和治理效能。
著力補短板強弱項。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等諸多具體改革。各項改革相互交織、彼此聯動,有的互為促進條件,有的需要歷時推進,有的需要共時展開。例如,圍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決定》提出“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而《決定》提出的“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等就有利於推動各方參與立法。制度越是具有系統性,就越要防止制度中的短板弱項對於制度整體效能的削弱。這就要求我們在統籌推進各項改革工作中,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善於把短板補長、把弱項做強,確保我們的制度優勢充分發揮、治理效能充分彰顯。
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在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歷程中,我們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創造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符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新形態。比如,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從各級人大代表實行等額選舉到差額選舉,從城鄉按不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到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我們黨始終堅決破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不斷激發全過程人民民主新優勢、新活力。新征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依然要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主攻方向。必須緊跟時代步伐,順應人民意願,突出問題導向,從老百姓急難愁盼中找准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發力點和突破口,破除障礙、注入活力,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讓中國人民的民主自信更加堅定。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
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觀察者說)
程同順
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遵循“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這個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改革任務,這一改革任務,深刻表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上具有更高要求,相關制度建設涉及的范圍更加廣泛,彼此聯動更為緊密,體系化特征更加鮮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必須堅持以制度體系保障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經過長期努力,我國構建起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個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選舉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立法制度、國家機構組織制度等重要政治制度在內的制度體系。這一制度體系讓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成色更足。依靠這一制度體系,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實現了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標基礎上的團結一致,有效保証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促進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
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看到,與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更高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還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面對嚴峻復雜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迫切需要充分調動全體人民迎難而上、攻堅克難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因此,必須進一步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從而不斷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更好為中國式現代化凝心聚力。這既要從大局出發,堅決落實好制度建設的頂層設計,又要於細處落腳,把制度建設成效體現到保証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上,努力讓群眾在每一次投票中、在每一次協商中都真切感受到人民主體地位得到充分尊重、人民當家作主得到全面彰顯。
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統籌推進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等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必須完成的各項改革任務,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進一步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特別是要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切實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不斷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要從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上著眼,切實增強人民當家作主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一些國家的選舉投票率之所以長期低迷甚至不斷下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許多人失去了對本國民主的信任和信心。他們看到金錢政治驅動下的選舉游戲,大多數人只是其中的“群眾演員”而已,隻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人民關心的問題經常得不到解決。與此不同,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制度創造不斷拓寬人民群眾參與、表達、監督渠道,積極運用5G、互聯網等科技手段讓參與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有序,讓民主更具回應性,在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上展現出顯著優勢。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要繼續鍛長板、揚優勢,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使各層級各方面的具體民主實踐都成為助力群眾解決自身問題的重要手段,持續增強人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定力。
(作者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王 旭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才能從法治上為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著眼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為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指明方向,提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的目標要求,並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專章部署。這不僅順應了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有利於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也契合了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不斷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的現實需要。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集中反映了中國之治的制度精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重要依托,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題中應有之義。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才能以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以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切實保障人民權益,以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不斷鞏固人民主體地位,以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支撐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助力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才能為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環節確立行為規則、提供法律依據,才能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維、法治的程序、法治的方式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法治體系是法律制定和法治實施、監督、保障各方面的有機統一,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有機統一。針對我國法治體系建設存在的法治實施體系還不夠高效、法治監督體系還不夠嚴密、法治保障體系還不夠有力等短板和不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圍繞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在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等五個方面作出一系列改革部署。這些重要部署,既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各項部署一脈相承、相互銜接,又與時俱進,將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最需要、人民群眾最期盼、對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最緊迫、現實條件最具備的重大改革舉措納入進來,在突出戰略性、前瞻性的同時注重改革舉措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可以說,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已經從前期夯基壘台、立柱架梁,經中期全面推進、積厚成勢,發展到加強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階段。在落實相關改革任務時,就必須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要准確把握法治領域各項改革的相互關系和耦合作用,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實現法治領域各項改革同向發力,在目標上相互配合、在實施中相互促進、在效果上相得益彰。比如,健全保証憲法全面實施制度體系,就要堅持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系統推進,使各項制度銜接貫通、形成合力,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積極因應時代變化、主動適應現實需要、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我國發展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這些問題同樣會影響法治體系建設,也對完善法治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作為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國情復雜的大國,我國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領域在法治基礎、法治意識、法治需求等多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導致法治體系的建設運行和制度效能的實際發揮情況也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以民主為例,在選舉民主方面,我國已經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等法律。我們還需要在協商民主方面同步加強法治建設,為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台,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提供法律支撐,推動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重要民主形式的法治化水平共同提高。此外,在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法治化,維護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准則,反對霸權、霸道、霸凌等方面,還需要加快推進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充實涉外法律工具箱,讓依法反制外部遏制打壓在道義上更有支持、法理上更有依據、手段上更有力量、程序上更易執行。對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突出問題導向,對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等都作出針對性部署。我們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4年09月2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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