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人民觀點)
——牢牢把握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個必然要求”①
學習好貫徹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黨全國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指導新征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必須牢牢把握《決定》提出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個必然要求”。即日起,本版推出系列評論文章,與黨員干部群眾一道學習領會好全會精神。
——編 者
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破立並舉、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推動各方面制度有機銜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
今年5月,一列載有摩托車零配件的列車從重慶團結村站啟程,經浙江寧波舟山港出海,踏上前往希臘比雷埃夫斯港的旅程。受益於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貨主無需分別對接公路、鐵路和海運三方,貨物無需二次倒運換裝,實現“一次托運、一次計費、一份單証、一次結費”,運輸總耗時減少了將近一周,物流成本大幅降低。
多式聯運“一單制”不僅為經營主體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還推動交通物流提質增效升級,更好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高市場的運行效率。用改革的方式實現制度微創新,撬動市場大變化,生動詮釋著改革與制度建設的深刻關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科學謀劃了圍繞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決定》提出的“六個必然要求”,深刻闡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這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從“全面深化改革”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增加“繼續”二字,說明“實踐續篇”“時代新篇”就是要著力破除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和結構性矛盾,不斷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為中國式現代化注入強勁動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的改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改革和制度建設之間的關系。任何一項改革,都是對制度的調整、治理的創新,最終都要以制度形式固定延續下來。《決定》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無論是“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還是“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抑或是“加快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要讓各方面體制、機制、制度更好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就必須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在改革過程中完成建章立制、構建體系的任務。
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寶貴經驗,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一個重大原則。“一張清單”激發市場活力,2018年我國開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新增經營主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一水共護”照見生態改善,新安江流域啟動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改革試點,讓青山有價、綠水含金﹔“一網通辦”重塑治理流程,推動政務流程優化、簡化、互聯網化,實現政務服務從“人工”到“智能”的跨越……在革除弊端中激發活力,在解決問題中提升效率,充滿生機活力的制度體系加快形成。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領域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確立,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探索性事業,還有許多未知領域,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去大膽探索,通過改革創新來推動事業發展”。與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更高要求相比,從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目標來看,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還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動態過程,必然隨著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斷健全,新領域新實踐需要推進制度創新、填補制度空白。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必須以更大的勇氣和智慧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破立並舉、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推動各方面制度有機銜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不斷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更好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制度優勢是一個政黨、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站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點上,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把《決定》謀劃的改革任務落到實處,將深化改革與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定能以“中國之制”的新優勢推動“中國之治”邁向新境界。
《 人民日報 》( 2024年07月2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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