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法治成本绝不是营商竞争力

凌锋

2018年04月18日05:25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低法治成本绝不是营商竞争力

□ 凌锋

据媒体报道,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了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帖子,鸿茅药酒生产者鸿茅药酒公司认为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而报案,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县公安局逮捕,后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是逆耳的忠言,还是伤人的恶语,当事双方或许有不同的理解。不过,尽管舆论对于公安机关的介入感到困惑、不解,但既然程序已经启动,我们还是要尊重法律,更要相信不论谭秦东行为是否合法、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是否适当,法治社会自有一套责任追究机制和救济渠道。

根据最新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已经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公安部也已经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等待最终结果尚需时日,当下更值得做的是结合这个事件,深入反思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一个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成长发展的沃土,是吸引企业集聚的平台,能够有效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从某种角度来看,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就是要支持、帮助和促进企业的规范发展和健康成长。

然而,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服务不到位,比如“放管服”改革落实力度不大,企业仍深受证照、许可过多之累,深受办事慢、办事难之苦,或者是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致使企业负担沉重等等;另一种是政府服务太“到位”,只要是企业发展所需,不论什么领域、何种事情,也不管是不是符合政策法律精神,都“勇于”通过降低标准、“灵活”运用政策、政府出面背书等方式满足企业。比如,2014年媒体曝出湖南省某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

联系鸿茅药酒的这则新闻,201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1.6亿多元,其中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这样的纳税大户、地方重点企业,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甚至推出一系列针对性的营商优惠政策,也都无可厚非,但关键是要依法合规。具体来看,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相关部门公告文件作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且鸿茅药酒请明星代言的做法,违犯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成为上海市查处违犯新广告法的第一案。

对于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很难说当地政府部门一无所知。据媒体报道,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并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希望这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希望此后鸿茅药酒有关违规的广告开始少起来。

从这个话题说开去,培养一个优质企业的确不易,正因为这样,政府部门更应该明察秋毫,不能忽视,更不能漠视企业发展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既要支持企业发掘优势、拓展市场,更要在发现违规违法苗头时,从企业和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科学建议、作出依法规范,如此才是真正对企业未来负责、对地方发展负责、对法治建设负责,不能眼里只有经济增长、企业利益、短期效益,更不能让“低法治成本”成为地方营商环境的竞争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能仅仅存在于文件上和口号里,而是要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实践中,特别是面对不同的价值选择时,法治必须成为唯一正确的选项。能否做到这一点,考验着地方为政者的发展观、大局观和法治观。如果在落实法治责任上含糊甚至缺位,便是政府的失职,应予追责。

(责编: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