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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先手术我担责”停留在个案

蒋萌

2018年01月08日16:4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别让“先手术我担责”停留在个案

背景:1月4日,南京一名63岁的老人突然晕倒。南京鼓楼医院消化科医生王轶刚下夜班,正好路过现场,随即进行救治,并将老人送到医院。老人被诊断为心肌梗死,急需手术,可一时联系不上家属,鼓楼医院急诊科主任王军决定先对老人进行手术,“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老人转危为安。老人的女儿两小时后才赶到医院,感谢医生,感叹父亲幸运。

新京报发表魏文彪的观点:按照常规,手术一定要患者家属或者本人签字。然而,当时这名老人大面积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实施心脏手术,如果等家属赶到,一方面可能再次猝死,另一方面,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今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危急时刻的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把老人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也体现出医务人员的医者仁心和责任担当。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医务人员,面对未签字的情形,都能“挺身而出”。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由于危重患者家属不签字,医务人员不敢实施手术,造成病人死亡的事例,近些年来屡有发生。也因此,最高法曾发布《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医生是一种与死神赛跑的职业。在生死一线、危急关头,担当精神固然重要,但用法律为这份“担当”保驾护航,才会鼓励更多的医生“挺身而出”,令生命获得最大程度的挽救,让生命至上理念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扬。

小蒋随想:皆大欢喜自然是好的,但总有一些情况让人欢喜不起来。比如,医生在没有获得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对病人实施手术,万一病人没有救过来,或是落下严重后遗症,难保家属不会与医院和医生扯皮。即便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但要是遇上不讲理的家属和“医闹”,还是够医院和医生头疼的。医院不愿先行救治还有别的原因——如果患者拖欠医疗费,这笔账怎么算?倘若患者没抢救过来,会不会成为“死账”?面对管理部门要求必须先行救治,一些医院只是对患者进行维持性治疗,不交足手术费不进行后续施治,这显然是一种应付,拖延对患者很不利。简言之,医院和医生常有“杂念”,难以心无旁骛地救人。要想消除医者的后顾之忧,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为生命托底。还要指出,医生不是神,医生无法挽救所有生命,医生也有失误的时候。此时,如何正确看待医生和医学,检验着医疗评价机制的成熟度,考验着人们的理性。面对有的医生积极救人,有的医生消极作为,一会将医生群体视为天使,一会对医生群体进行吐槽,是不是也过于情绪化?大力发扬人性中的美好,努力抑制不佳的因素,是我们面临的共同课题。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俊彤(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