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读懂对醉驾公益免刑的深层关切

毛建国

2017年12月12日08:39  来源:燕赵晚报
 
原标题:读懂对醉驾公益免刑的深层关切

  传说的社会服务令,每一次出现都会掀起旋风。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一起醉驾案后认为,当事人张某罪驾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法今年5月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相关精神,于11月27日在张某自愿完成30小时社会服务后,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12月11日《人民日报》)

  醉驾属于犯罪,为什么不起诉?做社区服务就能“免刑”吗?这样做是不是放纵醉驾?针对舆论的关切,瑞安市检察院解释,没有起诉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检察机关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非认定张某无罪,只是认为不需要对他进行刑事处罚。

  社区服务是指法庭判决犯罪人在社区内从事一定的无偿服务,在教育和改造犯罪人的同时弥补因其罪行给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损失。一般认为,社区服务刑要求犯罪人进行社区劳动,有利于犯罪人重返社会,也避免与其他犯罪人交叉感染,而且可以降低刑罚成本。

  社区服务令虽然是一个新事物,但舆论对其并不陌生。2002年10月16日,香港演员谢霆锋因为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240小时的社会服务,不用监禁,因其名人效应,一时间“社区服务令”成为了热词。而在内地,早在2001年,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就曾发出过社会服务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自2003年以来,向部分未成年罪犯发出社会服务令,已有20多名罪犯到老年护理院当义工,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应该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着许多活生生的前例,社区服务也确实有好处,要说公众完全不理解、不接受社区服务,恐怕不符合事实。但舆论的不安不容忽视:很多人在打听,这位当事人有什么背景,背后有没有人?对公平正义的关切,才是最核心的。

  当然,这种情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但任由不安存在,埋下的是一颗颗不好的种子。更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要求有关方面回应关切。在“醉驾公益免刑”上,舆论既关心社会服务本身,更关心实施社会服务的结果和过程。因为看到不少“好经被念歪了”,很多人担心社会服务走偏,会成为有钱有权有关系的“福利包”。倘若这样,动摇的不仅是反醉驾基础,还有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一件事情发生后,很多人反问当事人的背景,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思想倾向。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夯实社会信心的基础。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