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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带小男孩进女更衣室合适吗?

蒋萌

2017年07月25日15:3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妈妈带小男孩进女更衣室合适吗?

背景:近日,嘉兴一个网络论坛的一篇帖子引热议。发贴的是一位女网友,她说,天热和小姐妹各自带着儿子,4个人一起去游泳,女更衣室管理员阿姨坚决不让两个小男孩进去换衣服。女网友觉得管理员不通人情,许多网友觉得管理员做得对。

湖南红网发表胡辉的观点:更衣室是一个公共空间,这位带孩子的妈妈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她放心了,但是更多女性能包容吗?能不觉得尴尬吗?据记者调查:20位来游泳的女性,都很反感小男孩进女更衣室。为了个人的放心,而牺牲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利益,自然是不可取的。这位女网友和小姐妹各自带着儿子,她们完全可以一人入内换衣服,另一人在外带孩子,至于孩子嘛,既然觉得孩子小,那么孩子在外面换好衣服也未尝不可。如果一个家长单独带异性孩子去游泳,年纪小的孩子放在外面不安全,带进去又不被允许,确实是件为难事。但是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自己在家换好泳衣,或者如网友建议的,游泳馆可以弄一个“第三更衣室”,怎么样也不应该因为个人的难处而委屈更多人牺牲自己的隐私。此外,孩子的好奇心很强,可能对异性身体产生幻想,或在潜意识里分不清男女之间的界限。在“异性儿童不得入内”的牌子前止步,既是之于他人的尊重,也是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

小蒋随想: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甚至在幼儿园就交“男女朋友”,要说“小大人”完全不懂男女有别,显然是矛盾的。退一步说,家长怎么管孩子,让不让孩子看自己的隐私部位,那是家长的权利与私事;但家长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的孩子“袒露一切”,因为这是别人的私权利。还有一点值得琢磨,此类尴尬似乎多发生在母亲带着小男孩进女厕所或女更衣室,似乎少有父亲带着小女孩进男厕所与男更衣室。这是否说明很多人都明白,小女孩与陌生成年男性之间应该“避嫌”,进而主动避免发生这样的事。不禁要问:将性别角色反过来,难道就“妥当”?那些反感小男孩进女更衣室的成年女性的感受,理应得到尊重。进一步看,公共场所难免有需要他人陪伴照顾的老人、幼儿、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这也是对“第三卫生间与更衣室”的现实呼唤。

自以为“不会犯错”很可能铸成大错

背景:半个月以来,河北省发生四起幼儿园校车遗落幼儿致死事故。事发地分别在保定、唐山、石家庄、廊坊。四起事故中,除唐山的幼儿园外,其他均属无证幼儿园,接送车辆也均不合规。7月14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强化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

中国青年报发表朱昌俊的观点:事发后,那些没有资质的幼儿园可以被相关部门直接鉴定为“非法”,然而,在事故发生之前,相关部门真的对此完全不知情吗?虽说这次出事的幼儿园中也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但幼教资源整体上的供不应求和公共投入不足,无疑是类似安全事故多发的一大现实背景。对问题幼儿园进行查封、排查,确实必要。然而,本来在这些幼儿园学习的孩子何去何从?孩子被遗忘在车内,引发惨剧,并非幼儿园所独有。有媒体统计,仅2006年至2017年,我国就至少发生25起儿童被忘在车内的事件,超20人死亡。这一突出现象也提醒公众汽车社会所蕴藏的另一种风险。一些专家学者呼吁从立法角度来提升家长的责任意识。还有一些技术层面的建议,比如,让孩子学会自救,按喇叭、拍打窗户、开双闪等等,再比如呼吁汽车厂商在车内设置汽车呼救系统,等等。责任链条中的每个人或部门,理当要改变或做点什么。唯有行动,方能真正减少悲剧。

小蒋随想:这样的悲剧几乎每年夏天都会发生。每一次社会都会追问:司机或老师下车时为什么不清点孩子的人数,或是检查车辆的座位?咒骂那些对孩童并不上心的、无论是有资质还是无资质的幼儿园管理者葬送了花朵一样的孩子的生命。我觉得,此类悲剧之所以不断发生,主要原因还是一些看热闹的、痛斥别人的人(包括一些暂时没出事的幼儿园的管理者与孩子的家长)并没有真正想过这样的“遗忘”同样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真正意识到错误都是低级的。恰恰相反,许多人在质疑与责怪别人时,往往自以为高明,觉得自己不可能犯低级错误。当一些人高估自己,又没有强制性的或是自律性的检查,就已为错误的发生埋下隐患。减少类似悲剧,除了要在增加正规幼儿园供给、规范校车运营、强化安全制度之外,更有赖于与孩子相关的人们镜鉴自己,不要因为自以为不会犯错而铸成大错。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