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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违规不等于“撞了白撞”

蒋萌

2017年07月12日14:3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暴走团”违规不等于“撞了白撞”

背景:近日,山东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驾驶员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视频画面显示,“暴走团”当时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新京报发表车横的观点:如果不是暴走团违法占用机动车道,悲剧就不会发生——凭借这一假设,很多网友得出了老人“作死”、司机“倒霉”的结论。不守规则就要付出代价,这话没错,但讨论规则也不能丢了口德。健身老人占据机动车道的确违法,但违法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被撞事故。在左右车道畅通、视野不受阻挡的情况下,出租车径直撞向了暴走团,是司机太不专心,还是车技太差?坦诚讲,我同意当地某交警的看法:司机操作失误是造成事故的主因,暴走人群占用机动车道是次因。司机是否构成犯罪有待认定,但民事责任自然少不了。当然,健身老人特别是组织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场舞、暴走团的一大特点是集体性、参与性、场面性、仪式性,令老人乐此不疲的,不仅仅是健身,更是个体在集体中寻求精神慰藉。我们应正视老人合情合理的需求及其背后公共治理的困境,同时也积点口德。

小蒋随想:站在法律角度,行人违章产生隐患,不必然导致事故;在血肉之躯与钢铁车辆之间,法律对相对弱势的前者有所倾斜;甚至,“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撞人不免责,体现的是一种人本精神。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过失,难免要承担更多责任。必须指出,法律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好恶,法律不会意气用事。如今的“撞了不白撞”固然被一些人微词,但倘若改回到“撞了白撞”,会不会引发更大质疑?社会观念已然进步,以人为本不允许倒退。某些行人会不会因此对违章有恃无恐?如果有的话,违章行人其实是在自欺欺人,是在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本例的一死两伤,何尝不是给那些在机动车道上大摇大摆地行走的“暴走团”敲响了有力的警钟?老人们的健身诉求无处施展,不是违规乃至违法的理由,但管理者不能不重视并努力解决有关诉求。

女子掌握安检员与傲娇冲动是魔鬼

背景:近日,杭州火车东站一女子在安检室被要求喝一口水,却因“咽不下这口气”掌掴安检员。

钱江晚报发表杨柳的观点:安检员履行职责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早已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必走程序。但这名女子公然挑衅成文的公共规则,不是她不清楚安检所为何事,而是日常生活中养成的矫情作风一时难以转变,稍有不耐烦的事情便一派傲娇姿态。公共场合愤然发作大抵有种“逆我者亡”的江湖气息。总有一些人,用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帮助”自己登上头条。总有一些人,把“自我主义”的精髓展现到极致。放不下那自以为是的高贵身段,似乎全世界都得顺从自己,又把己身的不愉快怪罪到全世界。从本质上来看,这都是矫情的毛病放大化的结果。而这种怪现状产生,跟当事人生活的家庭环境牵涉较大。父母的溺爱宠信,丈夫的“唯命是从”,或多或少在无意间助长这种矫情的心理。遇到“合适”的场所,矫情就成了祸水的导火索。

小蒋随想:对于安检,很多人嘴上不说心里却觉得“是给自己找麻烦”——因为自认为“没问题”,所以检查就成了“耽误时间”乃至“找茬儿”。但事实上,除非一一排查,否则安检员无法对众多陌生人作出“没问题”的结论。而且,某些乘客会在无意中将违禁品带上公共交通工具,如果不排除隐患,对所有乘客都是潜在威胁。本例那名拒绝喝水检查并且掌掴安检员的女子,恐怕不是次次都不接受安检,否则她早就上了旅客“黑名单”,此次撒泼没准是“傲娇的小宇宙”偶然爆发的结果。这很可能印证了“冲动是魔鬼”,某些平日里衣冠楚楚的、俨然是“有素质”的人,未必不会因为一时的“无名火”变成“另一个人”,并且承担失控的后果。心理学家建议在试图发飙前冷静几十秒,原因就在于此。面对他人惹事生非,旁观者也该想想自己的定力。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刘琨(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