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污点封存准予高考”点亮迷途者希望之灯

杨朝清

2017年06月08日08:16  来源:石家庄日报
 
原标题:“污点封存准予高考”点亮迷途者希望之灯

  对于山东青岛李某等9名考生来说,今年高考还有一层特殊意义。去年3月,李某等9人与同学“约架”,将对方打伤。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9名少年全部改判缓刑,于是,他们可以参加高考了。检察机关同时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帮助9人重归正途,继续学业。(6月7日央广网)

  高考既承载着老百姓对“知识改变命运”的价值认同,也承载着公众对纵向社会流动的期待。年少轻狂的几名高中生,轻率、糊涂地挥舞起拳脚,必然要为自己的失范行为付出代价。“污点封存准予高考”给予了这几个年轻人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见证了宽严相济、张弛有度的治理观念。

  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污名:对受损身份的管理》一书中,对污名化标签做了生动的阐述。戈夫曼认为,将人从“完整的、正常的人”降级到“沾上污点的人,被贬低的人”,被污名化的人被赋予了某种不光彩的形象。犯罪的标签一旦被贴上,这些高中生就会遭遇形形色色的社会歧视与社会排斥,在社会网络中被边缘化;与同龄人相比,他们的人生就会少一些光亮与色彩。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里,“标签论”大行其道。作为一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对人的过去揪着不放,不论后来怎么努力,都难以彻底消除人们根深蒂固的固化思维。“污点封存准予高考”基于“去标签”的制度善意,有助于让这些犯了错误的年轻人重新回归社会——摒弃了那种“一日为贼,终身为贼”的平面化立场,封存不光彩的过去,是为了帮助这些迷途者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

  规训与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治理从生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到柔和、间接的教化模式的过渡。这9名高中生一旦入狱服刑,无缘高考,他们的人生将会是另外一种图景。基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法律原则,考虑到这9名高中生都是初犯、偶犯,而且案发后已经和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符合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公共部门采取了宽严相济、张弛有度的“污点封存准予高考”。

  在程序正义的原则下,对一些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倾斜,刚柔并济的“污点封存准予高考”,不仅没有损伤法律的严肃性,反而增强了规则的使用价值。这样的“雪中送炭”,不仅能够改变他们的生存状态,也具有感化和教化的功能,有助于他们实现精神世界的重塑与更新。“哪里有污点,就在那里画一个太阳”,这句话,适合所有的迷途者。迷途者重新融入社会既需要“自我救赎”,也离不开制度护佑与人文关怀。“污点封存准予高考”点亮了迷途者的希望之灯,给这些年轻人提供了“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

(责编:刘琨(实习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