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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湖游泳”别光抡不文明大棒

蒋萌

2017年05月19日15:0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对“西湖游泳”别光抡不文明大棒

背景:一段关于西湖水域能不能游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位常在西湖中游泳的蓝衣大伯振振有词地说,西湖申遗后水越来越清了,为什么反倒不能游泳了呢?一位白衣老伯反驳道:在西湖里游泳是不对的,水清了,美丽的西湖更需要人们保护!

钱江晚报发表项向荣的观点:近几个月,杭州就发生了好几起游泳者在钱塘江被螺旋桨击伤甚至死亡的事故,西湖水草丛生更让游泳者安全隐患重重。西湖禁泳,更主要的是因为西湖是世界闻名的景区,它不属于一个人,也不单单属于杭州,它是属于全国甚至是世界的。你可以在海边穿着泳衣随意地转来转去而没人说你不雅观,甚至在那种场合,不穿泳衣反倒显得有些怪异。但是,在充满雅趣与清新风韵的西湖景区,当接天莲叶的西湖里突然间冒出个穿泳衣的大伯大妈,您说是不是有些煞风景?以西湖游客数量之大,百人中只要有一人跳进湖里游泳,都是西湖水质不能承受的。杭州市政府大力投入资金与力量整治西湖,西湖水更清了,但这不是为了游泳,是为了给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提供更好的玩赏环境。西湖不应成为游泳之地,个人的爱好不能凌驾于大多数人的利益之上。

小蒋随想:我觉得,游“野泳”这事儿不完全是文明与不文明的问题,也可能有习惯与经济上的因素。一些人小时候就是在“天然水域”里学会“狗刨”,一直延续着这一“消暑传统”。如今,开始讲文明、景致、环保,以前的“天然水域”不让游了,有的人认同并遵从,还有一些人不适应不理解,习惯性思维让他们觉得游“野泳”并无不妥,他们不在乎水草缠腿的威胁,他们觉得自己“有经验没事”。此外,对于某些收入不高的人或是节俭惯了的老人而言,去健身房游一次泳至少几十块钱,花费有点大。所以,单纯对游“野泳”抡起不文明大棒,效果不一定好,还可能引发逆反心理。堵不如疏,管理者在对老人实行乘车与逛公园“免票”的基础上,可否对老年人包括游泳在内的健身给予更多优惠?全民健身设施能不能别只停留在简单的器械之上,公益性的游泳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可不可以多建点?解决矛盾,还得找准病根儿。

责任状沦为“卸责工具”是自欺欺人

背景:昨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怒斥责任状满天飞的一则报道刷爆了朋友圈。他在谈转变工作作风的卫生大会上说,“这些年乡镇、街道、村签的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些完全不符合实际,根本落实不了。签这样的责任书、责任状,实际上是上级在推卸责任。”

钱江晚报发表陈江的观点:一些基层部门的领导,长期以来形成了懒政惯性思维,把责任状当成了铁拐李的“宝葫芦”,万能的灵丹妙药,不管是什么事情,没有啥新的行政手段,拿了责任状一签了之。至于能不能落实,能不能完成任务再说。只要不出事,你诸事平安,我对上级也有了交待。出了事,你作为下级,你也对我立了“军令状”,反正责任我不担。这种没出事算我功劳,出了事也不是我责任的好事,简直美滋滋。至于被签责任状的下级部门和基层人员,内心也没有把“责任”两个字的分量仔细掂量掂量,不就工作嘛,能怎么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蜻蜓点水”,我“走马观花”,落实怎么样?办公室妙笔生花,听我给你吹吹就是,反正只要能蒙混过关,便是晴天。这种为官和承担责任的取巧之道,无异于给麻子脸上涂脂抹粉,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丑得无法直视。责任状的问题已摆到桌面上了,不想继续麻子涂粉,就要按习总书记说的那样,“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责任状走到真行动中,从“满天飞”变成“满地跑”。

小蒋随想:必须指出,某一层级的领导、尤其是负有主管责任的领导要为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尽管有关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但显然具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尽力为下级处理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等己任。简言之,领导与责任是对等的,某些部门与区域的领导不能只想获得权力与官位,到了干工作的时候就将责任逐级往下推,让下级签订责任状来为领导应负的责任卸责。鉴于一些干部完不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应当厘清究竟是工作不走心、不作为导致,还是某些任务目标在制定初期就有不切实际、吹牛皮的嫌疑。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该问责的必须有效问责,负有主管责任的领导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后一种情形,那么制定浮夸性的、扯淡性的工作目标的责任人难辞其咎,理当接受必要的惩处。在什么样的岗位就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无论签与不签责任状,都改变不了上述事实。履行不了责任,就该接受问责,这不存在疑问。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刘琨(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