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户外探险要有法律围栏

未央

2017年05月09日09:3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户外探险要有法律围栏

五一假期,有多支驴友团队徒步穿越“鳌太”,但因为遭遇了暴风雪恶劣天气,多名驴友被困山上,失联人数最多一度达到40多人,不过随着救援的开展,截至目前,仅剩一名女驴友失联。“鳌太”线是一条纵贯秦岭鳌山与太白山之间的线路,“鳌太”穿越是众多驴友向往的“圣地”,但整个穿越过程中,大部分区域都是无人区或者石海,近些年来这里事故频发,鳌太也成为了国内死亡率最高的户外线路之一(5月7日西部网)。

目前,户外探险已然成为众多驴友热衷的生活方式,其中又以登山穿越为主要探险形式。但不容乐观的是,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户外探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以登山探险为例,中国登山协会发布《2016年登山户外运动事故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共发生311起登山户外运动事故,造成64人死亡,3人失踪。与2015年相比,事故总数增长64.5%,死亡人数增长45.4%。因此,出于安全角度考虑,应该多措并举对户外探险予以规制。

首先,应当探索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探险“备案制”,建立处罚和救援费用分担机制。明确备案部门,报备户外探险活动时间、路线、名单、保障措施等内容,以及确定不按规定报备的罚则都是“备案制”的内容。当有报备后,备案部门还应进行核查、评估、即时联系与指导等工作,必要时还要制止风险系数高的户外探险行为。事实上,去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已经就上述内容作出相关规定,但此次“鳌太”线被困的驴友却没有登记备案,只是通过网络约好后自发上山。对违反备案制的行为,该《条例》罚则部分明确“对组织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但如此低的违法成本,与险情发生后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的救援费用相比,实在不值得一提,因此有必要加大对违反“备案制”户外探险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探险者接受救助后,其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比例及如何追缴,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

其次,应当明确救助主体及程序,将救援人员及户外探险人员纳入保险范畴。救援应该讲究科学、注重效率、兼顾成本,因此应在各旅游景区及探险事故发生频率高的当地,建立一支专门性的救援队伍,由景区管理机构或当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训练指挥、购买从业保险,主要组成人员包括专业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公安人员及景区管理人员,对于当地地形、气候熟悉的居民也应吸纳进来。此外,户外探险活动还应吸纳保险业进入,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开发特殊的户外活动保险产品,针对不同的项目风险程度设计不同的保费和保险金额的险种。同时还要强化户外探险人员的保险意识,如此才能在事故发生后,弥补损失的同时还能分担一定的救援费用。

再次,应当发挥探险活动行业的专业性优势,引导广大探险爱好者通过正当规范的途径实施户外探险活动。现实中,除没有专业的装备外,很多驴友和野游组织处于“无专业水平、无管理、无约束”的三无状态。面对蓬勃兴起的户外探险活动,一味打压不是办法,对于广大驴友的热情“宜疏不宜堵”。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商业性探险旅游的机构、协会或俱乐部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建立专业的探险导游队伍,相关法律法规应对予以规范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让广大驴友牢固树立“户探险活动专业性强”的观点并加强自律意识,引导其依托上述专业机构和领队(导游)开展探险活动,以提升安全防范、野外求生、自救脱险等专业能力。

总之,尽管户外探险活动方兴未艾,但也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探险活动无论风险大小,都是一种冒险行为,因此有必要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对其予以规制和引导。如此,任性的探险“野游”行为才会越来越少,“失联”“遇难”等字眼才能在新闻中越来越少,广大驴友的生命安全也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

(责编:刘琨(实习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