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高铁提高的不能仅是票价

冯海宁

2017年04月19日09:0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高铁提高的不能仅是票价

  此次调价实为一种探索,今后还需不断完善票价政策和提高服务水平。即便铁路运输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也要倾听社会意见

  中国高速铁路即将迎来首次跨省调价。此次调整,除少量涉及车次票价下调外,绝大多数涉及车次票价均有不同幅度上涨。其中,宁波至深圳段一等座票价涨幅最高超过50%。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铁路专家王梦恕称,此次调价并不合理,涨价幅度过高(4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

  尽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授权铁路运输企业对设计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旅客票价进行自主制定,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之前对此次调价也进行过回应和解释,但仍被舆论和一些专家不断质疑。

  比如王梦恕院士就针对此次调价发出不同声音:一是“涨价幅度过高”;二是“盈利应该通过提高客流量来增加效益,而不是提高票价”;三是“涨价了再说提高服务水平,这样不应该,不能打着提高服务水平的幌子要求提价。”这三个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值得倾听。

  先说高铁调价。此次调价有涨有降,这很正常。涨价车次占绝大多数,降价车次占少量,公众或许也理解。但部分车次涨幅是否过高,值得商榷,比如宁波至深圳段一等座票价涨幅最高超过50%,是不是过高有待市场检验——售票情况或上座率就能看出调价成败。

  虽然此次调价后,东南沿海高铁很多区段二等座票价仍明显低于公路,大概也低于民航和水运票价,但并不等于所有车次票价调整都是合理的。因为此次调价“闭门决策”,详细依据也未公开。而且现在判断调价合理言之过早。所以此次调价后还需根据市场情况再调价。

  即使说此次调价涨幅合理,但公众有一个疑虑,即春运期间是否也执行这次调整后的高票价,春运期间是否还会再上调高铁票价?显然,春运期间需求是最旺盛的,按照市场逻辑似乎应该保持高票价或者再涨价,但由于春运关乎民生,高铁应该以微利票价服务民生。

  再说高铁盈利。从铁路运输企业的角度来说,此次高铁调价主要是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即为了盈利。但涨价并不是实现盈利的唯一路径,假如涨价过高还会影响盈利,因为涨价过高就会影响到客流或者上座率。从这个角度说,必须把握好客流和票价涨幅的度。进一步来说,问题在于,此次票价涨幅较高的那些车次,在调价之前是否完全掌握客流及需求情况,是否了解乘客对票价的接受水平?鉴于此次调价存在争议,铁路运输企业在实现盈利方面应多条腿走路,多些创新思维,不能只靠提价来盈利。坦率地说,通过提高客流量盈利更可取。

  最后再说说高铁服务。不可否认,高铁服务优于普通列车服务,甚至也优于公路等运输服务。但高铁服务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而这次调价,铁路运输企业给出的一个理由是提高服务水平,但要提高哪些服务,提高的服务与上涨的票价是否等值,却没有披露。

  从一般市场逻辑来说,企业只有先提高服务水平,才能根据服务质量来定价。然而,在乘客还没有感受到服务升级,不清楚怎么提高服务的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却先上调了票价,这不太符合市场逻辑。试问,乘客为“提高服务水平”买单后,如果对服务不满意,高铁会退费吗?

  此次调价,既是高铁首次跨省调价,也是铁路运输企业获得高铁票价定价权后首次调价。由于是首次,应该谨慎再谨慎,而且一次涨幅不宜过高。此次调价实为一种探索,今后还需不断完善票价政策和提高服务水平。即便铁路运输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也要倾听社会意见。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