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大学生缴存公积金值得探索 

冯海宁

2017年04月18日09:45  来源:法制日报
 

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按照协定,这些城市将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支持在校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4月17日《信息时报》)。

据悉,此次针对大学生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在国内尚属首次。同时,以5城合作的方式推进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国内好像也是首次。这显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既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范围,同时也有利于做大住房公积金“蛋糕”。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对象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在职职工,把大学生等没有固定单位的人群排除之外,这大概是因为用人单位缴存一部分公积金后职工可以承受另一部分,而且在职职工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可以保证持续缴存公积金,而没有固定单位的大学生等人群则不具备这些条件。

然而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应该让更多的人群受益。而且,大学生等人群也有购房等需求,公积金政策应该支持这种合理需求。即使大学生等人现在买不起商品房,鼓励缴费也可以为毕业后买房储备资金。再退一步讲,即使缴存公积金后还是买不起房,缴费者也可以从其他方面受益,例如支付房租等。

所以,这次多地鼓励大学生等人群缴存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以改变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偏爱在职职工、受益范围太窄的局面;并保障了大学生等人群平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的权利。也就是说,充分把住房公积金中“公”的含义体现了出来——“公”字有公平、公众之义。

去年,部分地方就在鼓励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没有包括大学生,也仅限于某个城市。而这次5省会城市联手鼓励也是一大创举,这比单个城市鼓励效果更好。因为大学生、农民工等人既可以在这五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也可以在这些城市使用公积金,使用方便了,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

另外,“自愿缴存使用”也给了大学生等人自主选择的权利,有经济能力就参加,没有能力也不勉强,还给了部分大学生家长提前为孩子买房储备资金的机会,避免以后买房时经济压力过大。无疑,住房公积金“蛋糕”也会因此而变大,有利于在今后发挥更大的互助功能。

不过,要想调动大学生等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仅靠政策允许5城合作还不够,还需要进行顶层制度设计。直白地说,就是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以制度变革和体制改革给足大学生、农民工等人群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信心。

从现实情况看,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滞后于现实。比如,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早就用来看病,支付教育、物业费等,但该条例至今仍未作出改变。再如,住房公积金本质上是缴费者的钱,但在重大决策上缴费者却没有话语权,曾引起争议。只有完善制度、消除质疑,住房公积金才能赢得更多人信任。

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缴存方面,由于大学生等人群没有固定收入,个人缴费比例要在可承受范围内,缴费方式要灵活。在使用方面,尽可能扩大使用范围,避免劫贫济富。此外,要改变碎片化的管理体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透明度,防止公积金变成一种“私积金”。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