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需要各方协力

东方匀

2017年01月22日13:3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日前,铁路部门出台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对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乘车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

逃票是当今社会上较为常见的一种丑恶现象。火车、地铁、公交、旅游景点,都有逃票者的身影,甚至有人在网上大晒逃票攻略,对逃票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逃票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一种典型的失信行为,对国民诚信起着巨大的腐蚀作用,必须严格整治。此次铁路部门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把逃票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可谓开了个好头,对于构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示范意义。

其实,对各类逃票行为,绝大多数人是深恶痛绝的。但逃票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逃票行为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了处罚力度也很小,整治成本与收益倒挂,客观上造成了一些行业整治逃票行为苍白无力,也造成了一些逃票者“无所畏惧”。如今,铁路部门对于逃票等失信行为祭出重拳,将逃票人员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并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通过建立诚信“红黑榜”,让那些失信者日后在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方面面受到制约,无疑是对失信者当头棒喝,促使他们心存顾忌,有所忌惮。

建立社会信用诚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比如,加快推动社会信用诚信体系立法,将惩治失信行为纳入法制管理,使相关行业和部门在整治逃票等失信行为时于法有据,更加理直气壮。地铁、公交等行业应学习铁路经验,尽快出台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使信用记录管理覆盖整个交通领域,形成行业联动、抵制失信的浓厚氛围。铁路部门应加大对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乘车等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办法严厉惩处,形成高压态势,避免紧一阵、松一阵,使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为广大旅客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责编:董晓伟、张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