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权大于法”背后的法治生态堪忧

李一陵

2017年01月10日08: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权大于法”背后的法治生态堪忧

  “权大于法”是对依法治国赤裸裸的羞辱和践踏。这种滥权任性,将给民众的合法权益带来无休止的伤害,也是依法治国路上的最大障碍。

  2016年12月6日,江西资溪县农民徐晓洪一家手续齐备的新房刚开工不久,就被副县长带领二十多个城管队员强拆了。对此,“当地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建表示,自己只是服从老板指示,不知道为什么拆房,并表示“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当地法制办主任也有雷语:“你说到法治,我就觉得好笑。”

  “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让人惊诧于执法队长的嚣张,但这恐怕不过是一句大实话,只不过在“不合适”的场合对“不合适”的人说了出来。

  在明知徐家房拿到了两证一书,手续完全合法的情况下,副县长完全无视法律,组织城管、国土、建设、房管等多个部门进行强拆,而这些部门的负责人也完全不在乎副县长的命令是否合理、合法,完全服从“老板”的指挥。这难道不就是地方权大于法荒诞逻辑最真实的写照?这样的公务员与其说是人民的公仆,毋宁说他们是领导的 “打手”“家奴”。

  2016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党内一律称同志”。在此之前,中央也多次强调,不得以“老板”“老大”称呼领导,江西省委也就此专门发文,但是执法队长依然很自然地称领导为“老板”,从中亦可窥见当地政治生态。

  不仅当地政府官员漠视法律的嚣张心态让人震惊。徐家建房的艰难过程,也让人感喟世道之难。2008年6月,徐家按照相关规定向村委会以及鹤城镇政府提交了建房用地审批表。但是历经8年才终于拿到了全部合法证件。其间徐家一次把建设局告上法庭,一次把国土局告上法庭,过程可谓旷日持久,一波三折。拿到合法证件之后,仍旧麻烦不断,为了收回徐家建房的宅基地,当地组织村民进行违背基本事实的举报,并承诺凡是签字的村民,“不仅有饭吃,还给钱”。直到副县长亲自带领的强拆队上门。让人百思不得奇解的是,为什么农民建一个房如此艰难,当地有关部门又为何要如此为难徐家建房?

  当地镇委书记面对镜头说,“政府也有做错事的时候。政府做错事,甚至违法,都难免。”这话固然也有道理,政府也有犯错的时候,不能指望政府永远都是正确的。但是不能容忍的是,政府明知自身行为违法,明知这是在做错事,却依然固我,肆意妄行。任性的权力又一次刷低了一些基层政府法治水平的下限。依法治国的关键就在于破除“权大于法”“以言代法”,把权力关进笼子。副县长的无视法律也好,执法队长的“权大于法”、法制办主任的“说到法治,就觉得好笑”也罢,都是对依法治国赤裸裸的羞辱和践踏。这种任性将给民众的合法权益带来无休止的伤害,也是依法治国路上的最大障碍。

  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当地副县长吴辉文表示,下一步将要撤销老徐的两证一书,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在执法队长声称“权大于法”,法制办主任表示“说到法治,就觉得好笑”,镇党委书记直言政府也会违法,也会做错事的地方,老徐还能指望政府能够知错就改吗?还能指望法律帮他维护合法权益,为他带来公平与正义吗?

  目前,资溪县县委、县政府已经决定对资溪县鹤城镇党委书记、县法制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等人立案调查,认定他们的“言论是极其错误的,充分暴露出个别基层干部法律观念淡薄”。处理固然及时,但是如果不改变“权大于法”背后的法治生态,建立约束基层政府官员权力的制度机制,往后官员把错误言论藏起来便是,行为却仍有可能照旧。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