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东莞发生一起追逐打砸运钞车的事件,网传目击者拍摄的多段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手持物品多次猛砸运钞车车窗,导致玻璃受损。之后被押运员开枪射击,男子倒地身亡。被击杀男子身份确定,今年25岁的黄武林,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苏塘居人,育有一子。今年10月8日,黄武林离开老家到东莞打工。
黄武林被枪杀,留下孤儿寡母,也彻底撕破了一家人的幸福。如今,其家人正在东莞苦等真相。其父亲称,“我始终不相信,黄武林在做出这种看似疯狂的举动时,没有其他原因。”确有人讲述黄武林的举动,“手里好像拿着砖头,听说是因为事发前跟这辆运钞车发生了交通摩擦,才追车到这里。”
持砖打砸运钞车,这种不理智的行为,为危险埋下伏笔,绝不可取。但是,树有根、水有源,黄武林持砖打砸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原因让他恼羞成怒,不顾安全地砸车?这需要执法部门去尽快还原真相。
同时,也要搞清楚押运人员有无权力乱开枪?《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当时,黄武林持砖砸车,确实来者不善,但是,对于押运人员来说,开枪未必是最佳选择,一枪毙命更是下下之策。
古人云:“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故此,必须给持枪者带上“锁链”,用严格制度规束他们,用专业培训涵养他们的操守,提升他们的自律意识。押运人员必须保证自身安全,必须确保所押运物品安全,这一点毫无疑问。有疑问的是,什么时候用枪?该怎样用枪?该不该置人于死地?等等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调查。
有专业人士认为,如果押运员在不应开枪的情况下开枪致人死亡,那么就属枪支使用不当,涉嫌故意伤害罪。此起事件中,押运员是否涉嫌犯罪,应交由法庭裁决。诚然,遇到特殊情况首选击打非致命部位,有时并不容易做到。正因如此,黄武林之死事件更需要剖析,如果有的押运员明明可以不一枪毙命,却在愤怒或快感支配下行凶直接把人打死,该如何防范、惩戒?
据了解,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人员梁某明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查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真相会慢慢浮出水面,而对于梁某明和黄武林来说,他们虽然不是平衡的双方,但都面临难以承受的悲剧。生命至上,谁都不可任意伤害他人的生命,谁也都不应该糟蹋自己的生命。
用事实还原真相,用法律还个公道,用教训铭记悲剧,用严密的制度设计防止下一次“配枪者”事件的出现,这是人们更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