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孝子女纳入“老赖”黑名单具有现实意义

曲征

2016年07月25日14:2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对于年逾古稀、生活困难的父亲,儿子张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父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后,张某拒不执行。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审结此案,将张某列入“老赖”。(7月23日新华网)

200元赡养费,对于做境内外导游的张某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是作为年逾古稀、生活困难的父亲而言,则是活命钱。尽管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底线,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些为人子女者拒不赡养老人。

子女不养老,一方面是个人道德素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不养老的失信成本太低。面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现实,碍于情面,诉诸法律的老年人还在少数,即便诉诸法律,有一些案件的结局也像本新闻中的张某那样,拒不执行。面对拒不执行,那些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的老年人也常常无可奈何,一声叹息。

不孝顺老人,本质而言,是子女没有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是一种失信行为;对于法院判决拒不执行,也是一种失却诚信的表现,由此背上“老赖”名声可谓咎由自取。从这个角度说,将不孝子女列入“老赖”黑名单,既不是小题大做,也是对不孝子女的适度惩罚。因为,法院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不孝子女纳入“老赖”黑名单,会让不孝子女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坐不了飞机,乘不了高铁,并且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时遇阻,还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职业和饭碗,这就不得不引起他们的关注,从而着手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笔者以为,这样的惩罚比起因欠钱不还而列入“老赖”黑名单的情形,同样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将不孝子女列入“老赖”黑名单值得尝试,理应推广。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