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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过劳死”,反思“舍与得”

蒋萌

2016年07月01日14:2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面对“过劳死”,反思“舍与得”

背景:6月29日,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天涯人熟悉的网名为“伊文”的人,在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开往潞城方向站台上突然晕倒,随后失去意识,疑似突发脑溢血而不幸去世。

南方都市报发表园园的观点:同事们都说他这几年工作太拼了,长期加班熬夜,所以表面看似强壮,实际已积劳成疾,他的死,其实就是过劳死。大家都知道熬夜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是很多人难以做到不熬夜,只有等到悲剧发生了,周围才会有短暂的警醒。员工为何自觉自愿加班?因为你不加班熬夜,工作就完不成,你的工作完不成,说明你能力不行,工作可能就由别人来干了。近日,腾讯效仿谷歌,推出了员工“死后福利”:即今后凡是腾讯过世员工,家属可以领半薪10年。如果该员工有孩子,每多一个孩子,额度会有额外增加。这项政策似乎也在告诉大家可以放心加班,不要有后顾之忧——难道真的要拿生命来加班?任何福利都难以弥补失去生命的痛苦。习惯拼搏的人当铭记,要生前幸福,不要死后福利。

小蒋随想:这是一起令人伤感的悲剧,旁观者不光为不幸去世的金波惋惜,还可能联想到自己,进而产生自怜、无奈、唏嘘。对青年人而言,想在光鲜繁华的大城市立足,确实不易——大城市就业机会多,但竞争也激烈;许多人在家乡小城镇很优秀,但在“牛人”扎堆儿的大城市则是平凡的大多数;大城市的房价与物价较高,赚的薪水似乎总是不够花……在一系列现实与心理压力作用下,工作紧张、心理焦虑是许多人的常态,伴随而来的是身体“亚健康”,不少疾病的发病都呈现年轻化趋势。在如何生活的问题上,我们其实都是“局内人”。我们都面临生活压力,但这不是不爱惜自己的理由,我们必须学习适时“放过自己”。这不是惰性与退缩的表现,而是为了人生“可持续地发展”。有舍才有得,不要做得不偿失的傻事。劳动权益保障也要发力,法治社会须破除丛林法则野蛮侵权。

商业化的“艺术”不能只剩下“裸”

背景:近日,在北京王府井商圈出现一个少年半裸雕塑引发网友热议。另外,北京常营一家购物中心楼下也有少女露乳的雕塑。许多人觉得塑像超尺度且“美感不足”,进而质疑:究竟是艺术还是商业噱头?

京华时报发表朱达志的观点:即便是欧洲城市的街头雕塑,真正全裸的人体其实并不多。那些雕塑基本上都跟当时的特定历史、神话传说和风俗有关。何况就风格而言,它们可以说跟周围的环境尤其是古老建筑都极好地融合在了一起。这方面,我们存在先天不足,是学不来的。这也是王府井商圈和常营一带出现那些雕塑后,市民颇感不适的原因之一。商场放置尺度有点大的人体雕塑,有吸眼球博商气之嫌。这种以商业噱头搭艺术便车的做法,不宜提倡。所以,有艺术评论家呼吁公共雕塑引入评审制度,由专家(艺术家)主持,市民参与,这是有道理的。欧洲城市的建设规划,就包含城市雕塑的布局和遴选,这其实也是一种评审机制。说到底,城市雕塑是公共品,市民满意才是最高标准。

小蒋随想:真正的艺术并不以“裸”为要素,但我们的一些所谓“艺术”只剩下“裸”。观照现实,“裸的艺术”常常与商业相关。比如,某些商家在展现“时装艺术”时,模特的衣服穿得越来越少、肉露得越来越多,还一些商家热衷于搞现场“人体彩绘”表演,更有网站雇美女在大冬天的街上穿泳装举广告牌搞“行为艺术”,加上本例这种不伦不类的半裸雕塑……这些东西,都打着艺术的旗号,是不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商家与看客们心里都清楚。如果有人像《皇帝的新装》里那个小孩一样说破其中的赤裸,某些人反而宣称“你不懂艺术”。说到底,一些商家就是想制造噱头,吸引人气赚钱。它们并不在乎造势是否低俗下流,会不会玷污艺术本身与公众的眼睛。必须指出,公共场所不是献丑舞台,商业赚钱不能突破某些底线。对此,市场管理与文化部门不能等闲视之,整顿乃至处罚当出手。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