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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三評“字節時間”之爭之三:用戶注意力自主權不能沒有保障

金台岩
2026年11月07日19:40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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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關掉手機,下一條已然自動播放。剛和朋友聊完買房,打開應用就推來樓盤廣告﹔昨晚隨手點了個視頻,今天首頁全是同類內容。你以為自己在“刷”手機,其實是手機在“刷”你。

這種普遍的被動,從來不是單純意志力不足的問題,核心是產品機制層層抬高退出成本、消解自主選擇權。落到普通用戶身上,有幾項基本權利,長期被流量邏輯擠壓。

知情權。日常社交、隨口討論的話題,轉眼就出現在App推薦列表中。它憑什麼知道?是基於已授權權限,是基於行為數據的交叉推算,還是別的什麼?用戶有權得到一個可核查的說明:個人信息如何被收集、行為軌跡如何被分析、內容推薦如何被生成。《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確立的算法知情權,正是要把這件事從猜測變成告知。但告知不能停留在專業術語的堆砌——看得懂,才算知情。

中斷權。核心是隨時能停。法規要求的“便捷關閉”,是用戶法定權利的通俗表達。所謂“停不下來”不是一步造成的,而是層層疊加。每一層阻力,都由產品設計決定。簡化退出路徑、取消持續誘導,不是平台的善意優化,而是必須恪守的尊重底線。

公共信息的可達性。算法不能一味迎合低俗偏好、加固信息繭房。權威信源發布的公共資訊、傳遞正能量的主流內容、關乎公共利益的熱點議題,必須在信息流中擁有穩定曝光席位。相關呈現比例、分發規則應當可核查、可回溯。信息繭房不是用戶自己織的,是算法替你織的。讓人隻看見自己想看的,短期是舒適,長期是窄化。

畫像標簽的更新權。現有規則基本實現了“可刪除標簽”,“能刪”這一步法律已經管住了。可以說清而尚未細化的,是另一個問題:一個半年前隨手點過的內容,興趣早已翻篇,系統還按舊標簽推。刪除是用戶主動的選擇,而絕大多數人不會主動去刪。標簽也該有保質期,標簽的時效約束是規則可以繼續完善的空間,也是讓畫像跟得上人的必要一步。

傳統消費裡,菜不合口可以停,衣不合身可以退,人隨時在校准“值不值”。算法場景的代價卻不在當下兌現,而在第二天清晨的疲憊裡、在認知慢慢變窄的過程裡。等你想反悔,數據已經記下了,標簽已經打上了,連“重來一次”的入口都不好找。

自動連播默認關閉、退出選擇首屏可見、主流內容保有穩定可預期的分發權重、公共資訊有保底入口——這些表層調整還不夠,根子在算法權重:長期以停留時長、互動率為主要優化目標,強情緒內容天然勝出,深度內容天然吃虧。破除“唯流量論”,就要把復播率、收藏率、深度評論、知識密度、長期價值納入權重,用機制杠杆對沖馬太效應。權重表改一格,比發十份倡議更管用。

面對用戶的無奈,總有人輕飄飄一句:“成年人難道沒有一點自制力嗎?”當然有。但讓個人的自制力去對抗誘導機制,這本身就是一場不公平的較量。不能把設計漏洞、算法慣性、逐利邏輯,全轉嫁成“用戶管不住自己”。

平台越大、佔有的時間越多,越該透明,默認設置越不該使絆子,算法審計越不能走過場。社交資產應當可遷移,生態應當互通。監管既查環境,也管導向。

能隨時放下手機,不該是和自己搏斗一場才換來的結果。產品機制如果讓每一次離場都變成一場艱難的博弈,那它的設計初衷便不言自明。

人的注意力,終究該由自己支配,而不是被算法收割。用戶的時間不屬於平台——這句話不該是呼吁,該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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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玉涵、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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