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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銳評:住宅樓裡開民宿,“一致同意”要落實

金台岩
2026年10月16日08:55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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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麻將聲不斷、門禁被破壞、陌生人頻繁出入……據報道,當前一些住宅樓裡的民宿、網約房,不少未經合法審批就挂上平台招租,打擾了鄰居的安寧,影響了整棟樓的安全。

住宅樓不是商業綜合體。電梯、樓梯間、消防設備等都是共用的基礎設施,一戶改為民宿,人流結構和安全壓力都會隨之改變。經營者獲得了收益,但噪聲、出入困難、安全隱患等無形成本卻由其他住戶承擔。矛盾的本質,是經營行為跨過了家門,卻沒有承擔對公共生活的責任。

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的法律邊界早已明確。民法典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這裡的“一致同意”不是可有可無的形式,而是法定前提。現實中,一些經營者隻提交一紙承諾,登記機關多作形式審查,鄰居往往等到噪聲擾民、門禁損壞、陌生人頻繁出入后才發現,維權卻只能走訴訟。程序不規范、監管不到位,讓本該守住的門檻變得鬆動。

治亂象,關鍵是細化配套規則,把民宿真正納入規范化軌道。各地區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國家法律框架下出台細則,把選址限制、經營條件、審核要求等原則落到實處。《湖南省民宿條例》將於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提供了可參考樣本:“不得在城鎮住宅小區建筑物超過四層的住宅內開辦民宿”“在四層以下住宅開辦民宿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並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這說明,地方立法可以把原則變成可執行的硬性標准。至於是否所有高層住宅都應“一刀切”禁辦,仍可結合建筑條件、消防能力和社區治理水平進一步討論,但底線必須清晰。

徒有規矩還不夠,更要有人管、管得住。住宅樓民宿治理涉及房屋用途、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多個領域,監管職責相對分散,容易出現“都管都不管”的情況,群眾維權找不到明確路徑。對此,必須建立統一受理入口,明確首問負責、限時核查、反饋回訪機制﹔厘清市場監管、公安、住建、文旅、消防、城管、街道等部門的權責,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常態化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把虛假承諾、違規改建、無証經營等情形納入閉環處置,讓群眾少跑腿、少折騰,降低維權成本。

網絡平台同樣需要納入治理范圍。房源靠平台引流,平台收取服務費,也得承擔審核責任。實名登記、証照核驗、地址真實性核驗應成為上架前的基本步驟﹔對資質存疑、違章改建的房源要及時復核﹔接到執法部門通報后,應立刻下架並保存必要記錄,防止違規房源換個賬號“穢土轉生”。線上核驗和線下監管銜接起來、同向發力,才能堵住違規經營的入口。

一座城市的溫度,既在迎來送往的熱情裡,也在守護萬家燈火的安居樂業中。把看似“遠在天邊”的法律規定落到實處,形成嚴謹可靠又不失溫度的治理閉環,民宿經濟才能發展得更穩,每扇家門后的生活才能過得安寧。

(責編:樊美琪、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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