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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銳評:“鼓勵”使用本地藥品,為何被認定違規?

金台岩
2026年09月11日13:57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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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藥品目錄,能有多大的殺傷力?

2025年11月,湖北省衛健委印發了一份《創新藥鼓勵應用目錄》,將26種本地藥企的藥品圈了進去,要求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優先配備,還專門開了"進院綠色通道"。乍一看,措辭溫和——"鼓勵",不是"強制"。但緊接著,台賬管理、動態監測、定期填報、通報督導,一套組合拳跟了上來。

在醫院體系裡,來自上級主管部門的"鼓勵",和"任務"之間往往隻隔一層窗戶紙。當"鼓勵"配上了台賬和通報,它就不再是建議,而是一條隱形的行政指令。對此,今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的認定很干脆:這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五條,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這起案件最值得玩味的地方,恰恰在於它的"體面"。沒有紅頭文件寫著"禁止採購外地藥品",沒有明文規定"必須使用本地產品"。它只是設了一個目錄,開了一個通道,搞了一套監測。但競爭法上的"限定交易",從來不看你是否用了強制性措辭,關鍵在於行政權力是否在事實上壓縮了市場主體的選擇空間。更耐人尋味的是遴選標准——26種藥品入選依據不是質量、療效、價格,而是產地。評判基准一旦錯位,整個市場競爭的底層邏輯就被偷換了。

公立醫院是我國藥品銷售的主渠道,能不能進院,直接決定一個品種的市場生死。誰掌握了進院通道,誰就扼住了市場的咽喉。而當這個通道由行政力量出面"疏通"時,競爭的天平便瞬間傾斜。地方上為什麼願意做這件事?賬很好算:本地藥企中標,稅收留在本地,就業留在本地,產業鏈政績也好看。

但代價由誰來承擔?患者是第一個埋單的,只能在被圈定的范圍內做選擇。本地藥企看似受益,實則被養在溫室裡——靠保護活著的企業,一旦"籬笆"撤掉,真刀真槍的市場面前會是什麼表現?大量案例反復驗証過一件事:越保護,越脆弱。

更值得關注的是查辦層級。過去這類案件多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對象也以區縣或地市部門為主。這次,市場監管總局直接出手,查的是省級衛健委,並向湖北省政府制發行政建議書,要求追責問責。從廢文到追責,制度剛性正在從紙面走向現實。

從2022年《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出台,到2024年《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施行,制度框架已相當完備。但這份目錄出台時,《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已經施行一年有余,對照審查標准幾乎逐條撞線。它究竟有沒有經過審查?如果未經審查就出台,程序上即構成違法﹔如果審查了還能放行,說明審查在執行層面流於形式。無論哪種情況,都指向同一個症結——制度的紙面剛性,尚未完全轉化為執行剛性。

劃地盤、設關卡的心思,該歇歇了。全國統一大市場沒有"自留地"。真正有競爭力的企業,是在開放競爭中長出來的,不是靠紅頭文件喂出來的。

(責編:樊美琪、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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