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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銳評:“玩梗”與維權,都有不可逾越的底線

金台岩
2026年08月10日20:33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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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家大型企業因網絡上的惡意戲謔而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時,輿論場往往會迅速裂變為兩極。一方高呼“大企業玩不起”,另一方則堅守“維權無可厚非”。在這類看似是“大企業對抗小網民”的羅生門中,容易被遮蔽的,是網絡時代公共討論的底線——無論是網民的“玩梗”,還是企業的“維權”,都必須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框架內運行,絕不能越界。

首先要看到,企業捍衛自身商譽,並非什麼“恃強凌弱”,而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在流量至上的邏輯下,部分自媒體和網民打著“玩梗”與“創作自由”的幌子,行惡意剪輯、AI丑化、人身攻擊之實。這種行為早已逾越了正常調侃的范疇,淪為對個體人格權和企業商譽的精准踩踏。面對明確的侵權事實,企業依法向平台發起投訴要求刪除侵權內容,是正當的自我保護行為,處於法律保障的應有邊界之內。

毋庸諱言,輿論場主體多元、生態復雜,眾說紛紜中確實存在著一種“強者無權利”的聲音——只要你體量夠大,就必須無限度地容忍一切調侃,甚至包括惡意的羞辱。這種將企業依法維權污名化為“格局小”“玩不起”的論調,本質上是對企業合法權益的一種道德綁架。它試圖用情緒的洪流和道德的大棒,剝奪經營主體尋求法律救濟的正當權利。

同時也要看到,企業維權一旦越過法治邊界,同樣會從“受害者”滑向“施壓者”,這正是公共討論中最該警惕的另一面。企業自己不能把“負面評價”一律等同於“誹謗”、把“消費者吐槽”一律送上法庭。維權尺度一旦變成“凡批評必被訴”,就背離了商譽保護的初衷。真正激化矛盾的,往往不是“維權”本身,而是把正常把玩、懷舊展示等網絡行為一並誤傷,或用“批量投訴”制造寒蟬效應,這無異於給“大企業封嘴”的敘事持續供能,讓企業自身遭遇反噬。

從網民視角出發,不可否認的是,適度的幽默和吐槽,乃互聯網公共討論的生機所在。網民自發進行的網絡“玩梗”,本身就是網上輿論生態的組成部分,不必過敏,也不必苛責。但是,玩笑的目的和底線絕不應該是“侵權”。當二次創作充斥著刻意丑化、斷章取義、指桑罵槐,甚至利用AI技術偽造他人肖像與聲音時,這不再是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而是打著創作旗號的網絡暴力。法律保護的表達自由,絕不包括以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為目的的惡意侮辱。把惡搞包裝成幽默,把侵權粉飾為玩笑,是對創作自由與公眾監督權的曲解與濫用。對網民無傷大雅的“玩梗”,我們希望大企業保持謙遜與包容,但是絕不應將此異化為企業無底線的容忍義務,更不能成為為侵權行為開脫的擋箭牌。

輿論極化中的“事實”扭曲與“雙標”陷阱,則是需要警惕的另一個維度。在算法推薦的推波助瀾下,網上輿論常常是情緒比事實跑得更快。許多評判往往並不基於完整的真相,而是基於被夸大、被扭曲甚至被惡意帶節奏的“偽事實”。一句“大規模刪帖”的傳言足以點燃大眾的怒火,卻很少有人去深究真實的數據與具體的投訴對象。在“強弱對立”的敘事框架下,人們容易先入為主地站隊,從而疏忽了對事實本身的審慎核查。這種群體極化效應,使得理性的探討被情緒化的宣泄所取代,最終不僅誤導了公眾,更讓網絡生態在不斷的撕裂與反轉中走向惡化。

網絡空間的清朗,依賴於每一位參與者的自律與克制。無論是手握龐大資源的企業,還是置身於屏幕后的網民,在法治的軌道上,都應恪守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邊界。企業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尊重與保護,網民的表達自由同樣值得珍視。這二者不應該是對立的,更不應以犧牲任何一方的合法權益為代價。

健康的網絡公共討論,需要企業展現包容的智慧,需要網民保持敬畏的底線,更需要整個輿論場摒棄情緒先行,回歸對事實與法律的尊重。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在紛繁的網絡時代,守住那道理性對話的底線。

(責編:史雅喬、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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