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銳評:學術誠信的防線,不能總由網友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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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大學人事處發布2026年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網友發現公示入職文學院教學科研崗的惠某某,與稍早前被核心期刊《戲劇藝術》發布撤稿聲明提到存在學術不端的惠某某系同一人。輿論發酵后,安徽大學回應“正依規嚴肅復核,如屬實將依規不予錄用”。
零容忍,是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基本態度和要求。教育部發布的《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明確要求把好教師入口關,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規定明確,導向鮮明。
這個事情暴露了高校在人才引進前置審查上存在漏洞。安徽大學2026年度教學科研崗位招聘公告明確,考察要覆蓋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多個維度。其中,學術誠信、學術成果真實性的審查,更是教學科研崗位考察的重中之重。但為何惠某某直到網友主動舉報才進入校方視野?
這場風波折射的不是個案,近年來不少單位在人才引進中都存在“輕誠信核查”的共性問題。一些單位隻依賴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材料,缺少主動檢索、交叉驗証、同行評議等剛性環節,導致前置防線形同虛設。
填補前置審查漏洞,讓學術誠信核查真正落地、不走過場,是此次風波最該聚焦的問題。高校必須把學術道德審查嵌入招聘每一環,將期刊撤稿、學術處罰檢索納入資格審查必選項,完善跨校學術失信信息互通渠道,真正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這既是對學術公平的守護,也是對人才負責的體現。
另一方面,這也體現了公示環節的重要性。公示核心目的在於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將擬錄用人員的基本信息置於陽光下,接受社會各界的檢驗。但事件中公示頁面一度限制校外訪問,讓公眾對招聘信息透明度產生質疑:公示制度是用來主動接受監督,還是掩蓋流程疏漏、被動應對質疑?這也是有關方面在處理類似情況時該謹慎的問題。
這場風波也為青年學者上了一堂警示課。學術誠信是職業生涯底線,抄襲、翻譯剽竊等行為一經查實,會形成難以抹去的學術污點,影響學術與職業生命。踏踏實實治學、老老實實做人,才是科研人員最穩固、最長久的立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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