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評:禁播十年,誰在給《東京食尸鬼》“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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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暴力、血腥、恐怖等因素,日本“暗黑動漫”《東京食尸鬼》全系列於2015年6月,在中國大陸管轄境內全網禁播。
然而,央視新聞近日調查發現,在抖音、小紅書、B站等平台輸入相關關鍵詞,都能輕易搜索到這些“黑名單”作品的相關介紹,甚至一些賬號採取博主配音的方式講述漫畫完整劇情,作為視頻內容進行推送。拼多多、淘寶等電商平台也有相關漫畫書售賣,京東平台還發現了以該動漫為主題的打火機、衣服等周邊產品在售。
一邊是明確的禁播“黑名單”,一邊是輕而易舉就能查找到相關內容的大平台,這樣的反差令人詫異、困惑。當“暗黑動漫”的傳播形成一條成熟、隱蔽的灰色產業鏈,誰來負責?
在流量變現邏輯下,只要能帶來高點擊和關注,就有人願意冒險制作。一些博主用配音講述完整劇情,本質上就是利用違禁IP吸引流量、獲取收益。可以說,凡是有流量的內容,就會有創作者產生傳播的沖動,如果平台再留有灰色空間,這樣的內容就會滋生泛濫。
平台必須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切斷這些創作者的收益鏈。如禁止此類視頻挂載廣告、取消流量分成等,一經發現這些視頻在介紹禁播內容,立即將其下架,並對相關賬號進行處罰。當冒險成本遠大於收益,當違規概率遠大於僥幸空間,類似的灰色生意也就自然做不下去了。
怕就怕,部分平台可能被“獵奇”“禁忌”“刺激”類內容的流量潛力所“吸引”,有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甚至暗中推流。就像某平台上,有博主明目張膽地標注“膽小的不要看,被禁播的動漫”,而該平台提示“疑似引人不適,請謹慎選擇觀看”。這無疑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禁播”反而成了引流標簽,平台對其卻缺乏明確的識別與判斷,實在不該。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首次對網絡“灰色地帶”信息作出界定,同時針對算法推薦等風險提出防控要求。內容創作者的責任固然是直接的,但平台管理不善,乃至助其傳播同樣負有責任。換句話說,記者通過關鍵詞檢索,就能在平台輕易發現的違規內容,平台不應該、也沒有理由為自己開脫。
此外,一些博主為逃避監管,在推送的視頻上做手腳,如在一個長達3個多小時的風光片視頻中,一開頭提示“跳至兩小時處開始”,指定位置就是“暗黑動漫”的內容。對此,平台應該通過技術手段提高監測和識別能力。
截至4月17日下午3時,部分平台已有相關商品下架,但仍有部分平台存在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正視媒體曝出的問題,及時介入處理。流量向善、算法向善不該只是一句空話,要體現在具體的行動當中。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清朗的網絡空間,從來不是看誰口號喊得有多響,而是當問題出現時,各個責任方是一種怎樣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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