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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熱評:治理網紅偷逃稅,須從“治未病”著手

子 川
2026年01月06日16:38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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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通報,2025年前11個月,稅務部門共查處1818名包括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查補稅款高達15.23億元,巨額數字深深刺痛了網友的神經。

近年來,網紅偷稅案件密集曝光,巨大的偷稅金額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熱議,“小影夫婦”、車評人陳震、“柏公子”等網紅偷逃稅案件一再敲響警鐘:流量不等於特權,稅收紅線觸碰不得。然而,前車之鑒,並沒有阻止后來者以身試法。

有人說,這是因為人性的貪婪。這話對,但還不夠。如果僅是個別“害群之馬”,尚可拿人心不足解釋﹔但當它成為一種現象時,其折射出這一領域的稅務治理挑戰。網紅經濟的繁榮,絕不能以稅收流失為代價,筑牢監管防線已是擺在眼前的一道必答題。

網紅經濟普遍存在“股權架構與業務規模錯配”,小規模運營主體缺乏決策監督機制,難以承載高額多元收入﹔個人與公司責任邊界模糊,公私賬目混用、財產混同等現象突出,易引發連帶責任風險﹔多數網紅及MCN機構未建立專門財稅合規崗位,財務台賬混亂、收入性質分類不清、內部審核與風險預警機制缺失。

因此,治理網紅偷逃稅的舉措必須前移,從“秋后算賬”轉向“治未病”,為行業發展建立一套適配新經濟業態的長效“免疫系統”。

核心抓手之一,是要壓實平台與MCN機構的“看門人”責任。網紅不是孤立存在的個體,其所有經營活動幾乎都依附於平台和簽約機構。平台掌握著最真實、最即時的交易數據流——每一筆打賞、每一單成交、每一個廣告合約的金額。針對此,稅務監管應將平台和MCN機構列為稅收共治的關鍵節點,通過立法或強制協議,要求它們承擔起對簽約主播的收入監控、代扣代繳或主動報告義務。

另一方面,用技術賦能讓監管長出“千裡眼”。如今稅務部門已實現與平台、金融機構的數據互通,主播的直播流水、資金往來、合同憑証全留痕。深化這種“大數據稽查”模式,就能對網紅收入進行全鏈條追蹤核算。比如通過平台后台數據比對個人賬戶流水,精准識別“層層嵌套空殼公司”“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行為。

監管的初衷,終歸於人本與發展。有鑒於此,稅務部門可與行業協會、主流平台合作,為大量中小網紅及從業者,提供標准化、易懂的“稅務健康指引”。如“打賞收入如何納稅”“帶貨佣金如何申報”,引導從業者輕鬆掌握並自願遵守“安全守則”,推動整個行業的財務陽光化。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法定責任。作為數字經濟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網紅群體更應恪守這一責任,積極履行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不要因貪圖非法利益逾越法律紅線,以免侵蝕行業賴以生存的公信力,最終讓自己失去賴以生存發展的土壤。

(責編:徐玉涵、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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