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信訪排名始於8年前的2005年5月1日,新修訂的《信訪條例》正式實施。這之前兩年,中國迎來了一輪信訪洪峰,因而促使了2004年底《信訪條例》的修訂。
所謂上訪,原本就是老百姓尋求公正的一種方式。由於上訪對象往往是政府部門,因此不可避免會發生越級上訪行為。信訪排名制度確實帶來了一定的積極作用,許多地方政府為了減少“非正常上訪”人次數、不在排名中靠前,加大了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力度,化解了一批疑難復雜信訪。但也不可否認,這樣的排名也有很大的負面效應。
升遷壓力之下的黨政官員們,對上訪人員的處理態度也逐步偏離了信訪制度設立的初衷。地方政府為爭得排名靠后,隻重視減少上訪數量,輕視信訪群眾問題的真正化解,甚至奉行“截訪”等極端做法,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用於對進京上訪人員“圍追堵截”和送返,甚至借助、縱容黑惡勢力非法限制訪民人身自由,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信訪排名一旦成為信訪制度的一部分,其殺傷力堪稱驚人。正是基於這些原因,近年來從地方到全國兩會,社會各界取消信訪排名的呼聲一直不斷。
國家信訪局暫停發布信訪排名表,一些地方開始取消信訪考核和排名,從中可窺信訪工作改革和轉型的方向。取消信訪考核和排名后,上訪人數不再與當地政府信訪工作評價直接挂鉤﹔若有群眾在非正常上訪過程中產生違法犯罪行為,也應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而不應簡單歸咎於信訪群眾所在地政府“控訪不力”。推動地方政府把信訪工作重點從以往以“控訪”、“截訪”侵犯群眾信訪權益,人為減少信訪數量,轉為依法維護群眾信訪權利,為群眾信訪提供服務。
取消信訪排名雖好,但仍須理清兩個現實命題。其一,不排名,但一些地方官員仍然怕上訪者捅簍子,揭發真相,怕上訪者損害官員面子、政府形象,還是會截訪。其二,取消排名之后,上訪者可能少受截訪之苦,但反映的矛盾得不到化解怎麼辦?【詳細】
取消信訪只是信訪改革的第一步。在現有信訪形勢下,要堅決糾正“重數量,輕解決,重穩控,輕化解”的考核方式,把工作重點放在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和化解上。
取消信訪排名,有助於消滅非正常截訪,也有利於保障訪民的合法權利。但一個毋庸置疑的道理是,一個社會要構建善治,則必須倚重法律和司法的力量。取消信訪排名,更像是一次從實務層面使信訪制度回歸初衷的探索。從長遠來看,使信訪找回其制度設立的初衷,還是要使信訪制度與公民救濟最終實現法治化。這一法治化的目標,不光意味著信訪工作應當依法行政,還在於最終以法治終結一種“信訪不信法”的觀念。
應當看到,在法治建設並不完備的歷史階段,信訪是社會可以向公眾提供的一種救濟之道。但在用好信訪渠道的同時,也要完善法治的渠道。讓遇到問題的公民,能夠使用法律武器,實現自身的利益訴求。如此,既可以減少信訪部門的壓力,也可以讓民眾的權益救濟,更有尊嚴、有效率地達成。
面對新的信訪形勢,信訪制度需要調適,取消信訪排名勢在必行,但也始終不能放棄重建法律信仰的努力,因為法律真正發揮作用的時候,也就是訪民消失的時候。【詳細】
取消上訪排名,懸在地方官員頭上的“達摩克利斯劍”即不復存在,升遷壓力大大減輕,但能否開辟一個暢通的渠道有效解決民眾訴求還是一個問題。當前社會處於轉型和變革期,矛盾多發,民眾的利益訴求更加繁雜。由於官方反映渠道的半徑不夠寬廣、反應不夠靈敏、管道不夠暢通,以致海量的壓力集中在信訪部門,導致處置效率低下,很多民眾選擇網絡曝光。
通過網絡曝光把個體的不公遭遇拓展成社會話題,倒逼公權力優先處置某些具體訴求,其做法不值得提倡,但同時也說明疏通民意表達渠道的緊迫性。必須建立一個多元化的信訪渠道,以多種形式、多管齊下地滿足不同社會群體的意見上達需求,真正使民意暢通。
從中央到地方,越來越多的媒體和新聞網站開設了舉報窗口,為匯集民意、表達訴求提供了便利通道。此外,中央有關部門在優化官方信訪渠道上也做了不少努力,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統一舉報網站功能全面升級,官方網絡信訪渠道得以拓展……這些都是積極的信號,預示著信訪渠道將更加暢通。【詳細】
取消信訪排名,雖然只是弱化信訪、回歸法治邁出的一步,但不能輕視這一步的意義。推進下訪,將矛盾解決在基層,多強調法治的力量,少宣傳領導接訪的功效,這是疏導上訪的正路。法治越成熟,信訪越萎縮,這將成為一條基本規律。若著眼於轉型中國的未來,取消信訪排名還僅僅是個開始。
上期回顧:民間監督如何拯救紅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