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敲诈勒索,有些领导干部为何上当或沉默?

胡琴

2018年11月16日12:1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日,湖北沙洋公安局对外发布,破获一起敲诈勒索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彭某涉嫌敲诈厅、处级领导干部300余人。其中,得手10次,获取犯罪金额130.2万元。已核实的受害人为1名副厅级干部、7名正处级干部,2名副处级干部。

从网上搜索收集全国各地政府官员和国企、央企等单位领导干部信息,将收集到领导人的图像P到艳照相片上,然后,编造敲诈勒索信件样本,广泛投递。犯罪嫌疑人就是用这样卑鄙的手段,竟然轻而易举地敲诈得手130多万元!

一则新闻,多个看点。

面对犯罪嫌疑人并不高明的拙劣行径,少数领导干部为何信以为真?俗话说得好,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此话反过来说,就是做了亏心事,风吹草儿动,神经也过敏。试想,如果自己是清白无辜的,收到这种所谓的“证据”,只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根本就不可能会去给犯罪嫌疑人去汇什么款。遗憾的是,少数领导干部自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心中有鬼,自知自己是个有缝的蛋,于是,他们在恐吓和讹诈面前,有的认知能力下降、真伪难辨,有的就稀里糊涂地成了敲诈的对象。犯罪分子正是抓住少数领导干部的这种恐惧不安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的。在这起专门敲诈勒索领导干部的案件中,这些受骗的领导干部是受害者;但是,他们在私底下干过的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却是对社会的一种毒害,是对领导干部身份的一种亵渎。敲诈者的行径是可恨的,受骗者的行为也是可怜可笑和可恨的。

面对300多次的敲诈勒索,只有4个人站出来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这也值得琢磨。

按理,收到这种诬陷加侮辱自己的伪“证据”信息,心里虽不屑,但它毕竟不同于一般的骚扰电话和“谣言”:从频率上看,它不像骚扰电话那么频繁;从内容看上,它是为专门为自己定制的“产品”,还煞有介事地有“根”有 “据”有“真相”。对这种丑陋的小人行径,有时是让人无法无动于衷的。然而,到目前为止,只有这4个人站了出来,他们有的用党性向组织保证,自己是无辜的,希望打击这种诬陷敲诈的行径。这可能会引来组织对自己的一番审视,本来没什么事的,这么一来,会不会给自己惹来别的什么麻烦事?比如,其他别的什么违纪之类的事情。这么想来,于是,有些人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沉默。

这种揣测,并非臆断。据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述,干上这一行,并非他的“原创”,而是“学来的”。多年前,他听别人说,干这行每年可挣个几十万,于是,他就照着葫芦画着瓢地干起来了。这意味着,不是只有彭某一人在操此“业务”。然而,这类案件的侦破却未常闻。这里面恐怕有两个原因,一是没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案件侦破难度很大。这次,湖北沙洋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就花了很大的力气。

这种敲诈勒索犯罪是有目标的,这就是各级的领导干部;这种敲诈又不是专门针对某个或者某几个具体的目标来的,而是,在目标群体中,广泛地撒网,逮到谁就是谁。这个特征,具有随机采样的意义。正是这种“随意性”,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因此,对评估我们的干部队伍和反腐败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