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刁难群众就是“为难”自己

龙国栋

2018年09月10日08:15  
 

日前,江西省共青城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熊云“拉黑”群众电话号码受处分,引起舆论关注。据报道,熊云在介绍施工队给当地一新农村建设点项目未果后,对该项目需拨付建设进度资金迟迟不予拨付,并将该建设点村民理事长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作风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梳理近年来各地通报的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因为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并不鲜见。如,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板照村党支部书记伍廷意在扶贫信息采集工作中敷衍应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卫计局、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某民营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其开展诊疗活动,导致患者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县卫计局副局长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人社局局长任力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应该说,用什么态度对待群众,这个问题本不需要讨论。但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对群众的诉求充耳不闻、一味推脱,本应想办法、马上办的事,却拖着办、下次办,故意刁难。究其原因,有的是拎不清轻重,肚里“小九九”打得多,心头“民心大账”算得少,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有的是屁股没坐正,公仆意识模糊,官僚气太重,忘记了初心……凡此种种,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逾越了纪律红线。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在“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充实了“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违纪情形;增加“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兜底条款。进一步划定群众纪律的“禁区”,其信号是十分清晰的: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解决好,既是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更是党的纪律要求。

(责编:董晓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