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婚恋网站实名注册应成刚性法律义务

李英锋

2018年05月07日08: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婚恋网站实名注册应成刚性法律义务

  去年9月,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疑遭骗婚被前妻逼迫自杀身亡一事持续发酵,也将促成二人交友的婚恋交友网站置于风口浪尖。此后,关于婚恋网站会员注册和实名制认证存在安全隐患的讨论从未停息。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一些婚恋网站会员注册门槛低,背后隐藏的黑色交易十分活跃。一些不法商家宣称,30元就能办假身份资料进行实名认证,108元就能买到全套生活照和视频。

  在婚恋平台上,有不少虚构身份的假面人,在各种假面的掩护和诱惑下,几乎每天都发生着骗情骗色骗钱的故事。尽管在苏享茂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发声整治,婚恋网站也纷纷表态严加自律,但是,虚假注册的乱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婚恋交友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须以双方的信息诚信为基础,如果网友注册信息失实,就给交友埋下了隐患,甚至陷阱,就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甚至可能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掩护。虚假注册问题也伤害了婚恋网站的公信力,影响婚恋网站的健康经营发展。婚恋网站作为服务平台必须对用户注册信息承担谨慎审核把关义务,不能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不能只进行形式审查或松散审查。

  目前,尽管一些商家提供虚假身份材料、注册手续或者提供代注册服务,为虚假注册开辟了新的路径,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虚假注册进行了再伪装,但这不能成为婚恋网站推卸审核责任的理由,用户注册信息最终还是得由婚恋网站审核把关,无论哪种形式的虚假注册能够通关,都说明婚恋网站没有下决心、动真格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全面深入核查。

  整肃婚恋交友平台、严格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制已经刻不容缓。对于实名上网和网络运营者的注册身份信息审核义务,法律有明确要求。《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以此为依据,民政部等三部门在去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婚恋网站须严格执行实名制。显然,婚恋网站实名注册是硬性的法律义务,只是现在婚恋网站对该项法律的执行普遍有些懈怠,有关部门对婚恋网站的监督也不够。

  要让婚恋网站实名注册成为刚性法律义务,让婚恋网站负起严格的审核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婚恋网站的巡查,畅通投诉渠道,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教育、查处、规范。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一法律武器具有很强的强制力、震慑力,监管部门用好这一法律武器,就能倒逼婚恋网站提升自律意识,恪守严格审核的法律底线。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