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委员从切身实际出发,普遍认为此次宪法修改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就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此次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制定,也同样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求,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愿望,广泛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思想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
从历次修改宪法的过程来看,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修宪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比如,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监察体制该如何进一步改革发展?再比如,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怎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解答这些问题,就要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这是党和人民进行艰苦奋斗和创造辉煌成就的体现,也是党和人民开辟前进道路和积累宝贵经验的必然要求。
“修宪,修到大家的心里面。”在两会会场内外,代表委员的心声凝聚了亿万人民的广泛共识。正如有网友所言,宪法是各民族大团结之根本,是新时代前进的大方向,是夯实强国、强军、强盛民族之基础,是伟大祖国复兴之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宪法进行适当调整,适应了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了人民新形势下的新期许,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遵循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按照两会议程,3月11日下午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期待代表委员能够充分讨论、发扬智慧、履职尽责,让宪法成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