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提出,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删去了这一款规定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内容。这是全面总结党和国家长期历史经验基础上,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的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
过去60多年,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发展变化。紧密联系国家主席制度实践、紧密结合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发展变化,我们才能深刻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规定的真正含义。
历史证明,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党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实行“三位一体”领导体制是较为有利的、可取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行党和国家“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有利于保证国家政权机关协调运转和国家体制机制有效运行,有利于组织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所在。